关于下发2015年度秀美村庄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林业局   2015-03-2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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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局: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市区林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秀美村庄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积极和加快推进秀美村庄建设工作,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现将2015年度秀美村庄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全面开展秀美村庄创建行动, 全市3093个村100%的参加创建,其中1546个村(50%)达到秀美村庄建设标准(各地目标任务详见岳市林营〔2014〕1号文件)。

二、建设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秀美村庄规划既要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又要突出农民在规划中的主体地位,本着农民自愿和尊重民意的原则,增加农民对秀美村庄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整体协调,分类指导。秀美村庄规划要体现整体协调和统筹发展观念,要根据各地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针对不同的村庄类型,实行分类指导。

(三)生态优先,兼顾效益。坚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优先考虑生态效益。同时,要把绿化美化与发展林业经济有机结合,既要提高绿化美化效果,又要提高绿化的经济效益。

(四)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充分考虑山区、丘陵、平原等自然地理条件因素的影响,采取灵活多样的绿化形式。要与当地的地形地貌、山川河流、历史文化、人文景观相协调,注意保护、挖掘、继承和发展各自特色,采用多样化的绿地布局,避免千村同面、千篇一律,充分展示乡村风光。

(五)保护为先,造改结合。要严格保护好风景林、古树名木、环村林带等原有绿化成果,坚持改造与新建结合,尤其是要注意保护乡村古树名木和乡土绿化树种,不搞毁绿造绿。要充分利用村庄土地资源和绿化空间,见缝植绿,提高村庄绿化率。

三、建设内容

(一)村庄绿化。村庄绿化以提高绿化率为主要目标,突出抓好路边、村边、房边等“三边”的造林绿化。倡导以营造乔木为主,乔、灌、花、草有机结合的森林生态系统。在树种选择上,优先选择生长快、冠幅较大、干形好、枝叶繁茂、树型美观的珍贵用材树种和适于当地生长、产品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优良经济林树种,或观赏价值高的景观树种。对村庄内的古树名木、古树群,通过设置护栏、树牌、砌石等方法加以保护,并配置灌、草、花,形成森林文化特色景观。

(二)道路绿化。道路绿化是秀美村庄建设的重要连接线和风景线,要根据不同情形,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绿化。

1.乔木型:选择生长快、冠幅大、干形好、枝叶繁茂、树型美观、根系发达、固土力强,滞尘能力强,并能较好地适应不良立地条件,且寿命较长的珍贵用材或观赏树种。

2.乔、灌型:常绿乔灌模式、落叶乔灌模式、常绿落叶乔灌模式。一般选择1-2个乔木树种栽植,灌木带状栽植或球状造型分球栽植。

3.小乔木、灌木型:可分绿篱型、球状型栽植绿化,种类选择同上。该模式适合村庄内空间窄小道路两侧绿化。

(三)庭院绿化。庭院绿化是秀美村庄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采取多种造林绿化模式。

1.经济型:每户选择若干种经济果木,一般栽种3株以上。

2.乔木观赏型:庭院内以珍贵乔木为主,配置一些观赏性强的花灌木。可选择常绿小乔木或落叶乔木,可配置花灌木。适合绿地面积较大的庭院绿化。

3.花灌木观赏型:庭院内栽植观赏性强的花卉或灌木。可采用花坛、花池等方式栽种,实用性强、艺术效果好。适合绿地面积较小的庭院绿化。

4.立体绿化:选用攀援植物绿化庭院围墙、房屋墙面。庭院内通过棚架式栽种攀援植物,观赏和遮阳效果较好。

(四)公共绿地。村内建设供居民休闲的公共绿地是提高村民生活品质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利用空坪隙地、林中空地、水塘周边等建设不同类型的公共绿地。

1.山地小游园:利用现有村头、村边森林植被较好的低山丘陵改建成山地游园。修建必要的步道、凳椅等设施,步道两边补植乔木、花灌木。

2.休闲小游园:利用村庄现有的树林或空坪隙地修建小游园,配备凳椅、棋桌等设施。丛植、孤植3-7株常绿和落叶树种,配植花灌木。可选常绿藤本进行棚架式绿化,营造休闲氛围,增加生活情趣。

3.湿地小游园:利用村头、村边河流、水塘、低洼地块改建湿地小游园。修建步道、凳椅等设施,步道两侧、河堤、塘坝栽植观赏植物或耐水湿植物,河内、塘内栽种水生植物。

(五)村容村貌。加强村容村貌整治,教育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健康丰富的文化活动,有效保护天然湿地,防止重大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占林地等生态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设标准

(一)有规划措施。秀美村庄纳入村支“两委”议事重要日程,实行村领导目标责任制,并制订村庄整治、绿化规划和2015年度实施计划。

(二)村庄绿化。村庄绿化率达90%以上。村庄绿化率是指村内自然村落范围内绿化合格面积占宜绿化面积的百分比。自然村落范围包括自然村落内的道路、水渠、房屋、晒场、房前屋后的小水塘、禾堆地、排水沟及人们生活起居直接联系的空坪隙地。

(三)道路绿化。道路绿化率达90%以上。道路绿化率是指自然村落范围内以及连接自然村落的道路造林绿化合格长度占宜造林绿化长度的百分比。

(四)公共绿地。村内至少建有1处2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五)庭院绿化。全村80%的农户和100%的单位庭院实现绿化,群众参与绿化意识强。农户庭院户均栽植珍贵树木5株以上。

(六)村容村貌。村容整洁,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化活动健康丰富,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无重大生态安全事故。

五、主要措施

(一)大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秀美村庄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突出典型,造声势、营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秀美村庄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科学规划。各县市区要统筹规划,将2015年建设任务迅速分解到乡镇和建设单位,并报市局绿委办备案。各县市区要依据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结合乡镇、村布局规划调整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编制秀美村庄建设2015年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

(三)加大筹资力度。林业部门要争取政府支持安排秀美村庄建设专项经费。同时,要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加快秀美村庄建设。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秀美村庄建设。

(四)创新创建机制。要积极创新秀美村庄建设工作机制和建设模式。一是办点示范。采取领导办点和部门单位联村建绿等方式,建设一批示范村,以点带面。全市完成一定数量的示范村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尽快确定好示范村。二是租地建设。将土地租给企业或大户种植花卉苗木,由企业承担秀美村庄建设任务。三是可作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根据秀美村庄建设规划,以部门和系统划分义务植树基地。四是采取绿化认建认养、冠名绿化、捐资植绿等形式,种植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念林、纪念树。五是树立“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观念,调动当地致富带头人、地方企业家、在外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热爱家乡、回报桑梓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秀美村庄建设。

(五)强化督查考核。当前正是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各地要抢抓季节,加快行动。林业部门要加强实施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调度和通报进展情况,推进建设进程。市林业局将依据秀美村庄建设标准,组织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林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