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市林业局   2014-12-1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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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林业生物灾害

应急预案

 

 

 

 

 

 

 

 

岳阳市林业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岳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1.1目的…………………………………………………3

1.2指导思想……………………………………………3

1.3工作原则……………………………………………3

1.4编制依据……………………………………………4

1.5现状…………………………………………………4

1.6适用范围……………………………………………5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组成…………………………………5

2.2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5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3.1监测与报告 ………………………………………7

3.2预警预防行动………………………………………7

3.3预警支持系统………………………………………8

3.4预警级别及发布……………………………………8

四、应急响应

4.1启动应急预案………………………………………9

4.2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流程…………11

4.3应急结束……………………………………………12

五、后期评估和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12

5.2善后处理……………………………………………13

六、应急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13

6.2经费保障……………………………………………13

6.3交通运输保障………………………………………14

6.4物质保障……………………………………………14

6.5技术保障……………………………………………14

6.6人员保障……………………………………………14

七、监督管理

7.1演练…………………………………………………14

7.2奖惩…………………………………………………14

7.3监督检查……………………………………………14

八、附则

8.1名词术语……………………………………………14

九、附录

附录1岳阳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16

附录2岳阳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结束审批表……17

附录3岳阳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18


岳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森林、环境、旅游资源和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全市处置林业生物灾害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和检疫,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林业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保护林业和生态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在防治策略上以林业生物灾害的监测和预防为重点,在防治措施上以无公害防治措施为重点,实施营林、生物、化学和物理等综合治理措施。

1.3.2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的原则。根据生物灾害发生危害的特点,抓住有利时机,采取科学方法,快速、有效地控制灾害扩散蔓延,达到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

1.3.3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检疫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在防治生物灾害的职能和协同作用,积极开展联防联治。

1.3.4坚持属地管理,以当地政府为主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市人民政府是响应较大(Ⅲ级)林业生物灾害的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响应一般(Ⅳ级)林业生物灾害的主体。现场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

1.4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湖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相关文件:《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5现状

全市现有林地为942万亩,森林蓄积量达180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5.3%。自21世纪以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虽已得到有效控制,但仍对森林资源、自然环境、生态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据统计,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年发生面积约50万亩,年发生率约6.6%,年成灾面积约2.2万亩,成灾率约2.7‰。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呈现两大趋势,一是本土常发性有害生物马尾松毛虫、竹蝗、杨树病虫害等危害加重;二是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可能性增大。近年已发现外来有害生物加拿大一支黄花等在局部地区发生、发展,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现已在我市临湘市、云溪区两地区发生,给我市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据预测,今后几年全市生物灾害的发生将呈上升趋势,外来生物的入侵可能性将进一步加重。导致我市林业生物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几年高温多湿的气候适宜于有害生物发生蔓延;二是我市对外贸易等各种活动发展迅速,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威胁增加。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市林业局、岳阳军分区司令部、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邮政局、市电信部门、岳阳出入境检疫检验局、市工商局、市电业局等部门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市林业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专家组以生产管理、科研单位等从事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专家为基础组成,根据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适时补充其它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专家组负责鉴定林业有害生物种类,提出恰当的防治方法,并对生物灾害所造成损失开展评估及确认防治效果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

2.2应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

2.2.1市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市林业生物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根据林业生物灾害的变化情况,研究抗灾救灾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各地开展灾民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发展林业等工作;负责决策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

2.2.2市林业局: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林业生物灾害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2.3岳阳军分区司令部:负责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中需要军队支援和协助的组织工作。

2.2.4市财政局:将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在灾害发生后,根据市指挥部意见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及时筹措和拨付并管理救灾资金。

2.2.5市监察局:负责对在报告和处置林业生物灾害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

2.2.6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做好与有害生物发生关系密切的气候预报工作。

2.2.7市交通局:负责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的物资运输,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林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进行传播。

2.2.8市邮政局: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林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邮政包裹进行传播。

2.2.9市电信部门:负责保持通讯畅通,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林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通信器材的包装材料进行传播。

2.2.10岳阳出入境检疫检验局:负责城陵矶口岸出入境的动植物检验检疫与监管工作,防止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传入传出。

2.2.11市工商局: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林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市场交易传播。

2.2.12岳阳电业局:负责保持电力畅通,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林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电力器材及包装材料进行传播。

2.3组织体系应急联动机制

市、县(市)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机构监测到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向市林业局报告,经市林业局确认后,向市指挥部报告,市指挥部根据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3.1监测与报告

3.1.1政府监测

市林业局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检疫机构为较大有害生物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要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对于所发现的有害生物种类,送交省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3.1.2报告制度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预测预报网点是林业生物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检疫专业技术人员是林业生物灾害事件责任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和义务,也有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林业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同级政府并上报至省林业主管部门(同时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加强监测预报。在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常灾区和各森林产品流通集散地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员报告制度,加强常规性监测预报工作,准确掌握发生动态,抓好小面积防治。

3.2.2加强预警预防的基础设施建设。市林业局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的监测作用,加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3.2.3加强部门合作。市林业局要加强部门间交流与合作,及时掌握有害生物信息。市电力、电信、邮政部门要对本部门木质包装材料实行登记,报林业局检疫部门备案,并集中销毁。

3.2.4加强检疫监管。市林业局要充分利用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加强检疫检查。对全市各花卉、苗木基地加强引种检疫审批和监管,防止疫情从外地传入。

3.3预警支持系统

市林业局设立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各乡镇林业站要配备林业生物灾害兼职监测人员,建立全市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加强信息化建设,配备必要设备,进行业务培训,确保预警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反应快速、处置及时。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预警级别

林业有害生物预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并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相应的预警级别。

Ⅰ级: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有害生物集中在7个以上市州、40个以上县市区、100个以上乡镇暴发;本土危险性的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20%以上。外来有害生物或国家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省境内首次发现,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外来有害生物;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暴发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Ⅱ级: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有害生物集中在4个以上市州、20个以上县市区、60个以上乡镇暴发;本土危险性的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10%以上、20%以下;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Ⅲ级,: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有害生物在40个以上乡镇暴发或发生50万亩以上;本土危险性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5%以上、10%以下。

Ⅳ级: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有害生物在20个以上乡镇暴发(区在5个以上乡镇暴发)或发生10万亩以上;本土危险性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1%以上、5%以下。

3.4.2预警级别发布

根据林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结果,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市指挥部研究决定。除按国家有关规定需保密外,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四、应急响应

4.1启动应急预案

4.1.1一般林业生物灾害(Ⅳ级):Ⅳ级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后,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组织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织防治工作。市人民政府应急组织机构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4.1.2较大生物灾害(Ⅲ级):Ⅲ级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信息,提出启动应急建议。经市指挥部会商,确需启动时,由市指挥部负责人正式签批启动令,启动防控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危险性林业生物疫情防控工作。

市指挥部负责召集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具体部署。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发生现场,进行灾害处理。属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根据疫情动态及时报省林业厅,由省政府划定并公布疫区和保护区。市指挥部检查督导疫区封锁、疫情除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的落实,指导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物资、设备的调集及其它协调工作,及时向省林业厅、省政府报告灾情。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灾情需要和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开展灾害的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省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赴发生现场,分析发生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并报送市指挥部。协调市军区司令部和财政、交通、公安、电信、工商、气象、邮政、电业、出入境检疫检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应急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经费和其它需要。为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工作的实施培训专业人员和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对除治现场的监督检查、确定技术培训责任人,保证除治质量。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提出划定并封锁疫区的建议,依法设立检疫检查站,实施疫区封锁。

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要做好灾害的先行处置工作,对发生区及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跟踪监测。要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灾情除治情况,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争取其它部门和当地群众对防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1.3上级启动Ⅰ、Ⅱ级应急预案后,如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市及相关的各县(市)区应同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4.2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流程

4.2.1疫情确认。疑似新疫情一旦发生,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在24小时内上报至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进行取样和鉴定。

4.2.2疫情报告。疫情确认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在2小时之内将疫情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厅。

4.2.3疫情公布。凡重大疫情,必须做好对外保密工作,疫情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发布,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发布。

4.2.4封锁控制。由相关单位对疫区和危险性林业生物活动区域设置醒目的标志和界线,警示人们进入。并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封锁控制方案,对疫区采取封锁控制措施。

4.2.5疫情处理。

一要对疫区内码头、车站、停车场及主要交通干线两旁区域进行地毯式调查,对发现的疫情,立即扑灭。

二要对疫区内有外调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物流集散地进行物流摸底调查,重点检查外调货物及其包装物、运输工具、货柜等角落、底部是否夹带危险性林业生物,并及时清理。

三要对疫区林产品外运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加强产地检疫,在林产品运输前实施严格检疫。

四要对外运的林木种子(苗)、花卉、盆景、草皮等植物产品进行检疫,通过检疫的,发放植物检疫证书,对未获得植物检疫证书或携带有危险性林业生物的货物禁止外运。禁止疫区内土壤、垃圾、建筑余泥、堆肥外运。

4.2.6防治扑灭。根据危险性林业生物发生、传播和危害特性,采取以环境治理、药剂防治为主的综合灭杀措施。

4.2.7疫情调查和监测。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的疫情监测结果记录,保存记录档案,定期汇总上报。疫区周边地区要加强对来自疫区的植物产品进行检疫和监测,防止疫情传入。

4.3 应急结束

通过采取全面、有效的控制和扑灭措施,疫区和监测区在连续9月内未发现新的疫情,由市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报告、监测报告和疫情处理工作总结,经市级专家组评估论证,疫情得到根除,报市指挥部同意后,再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发布疫情解除信息,对外公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评估和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林业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向市指挥部报告,同时抄送上级有关部门。

5.2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林木,清理因应急防治而设立的临时设施等。对因生物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林木和实施防控措施而征用、销毁当地居民的物资、林木、庄稼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提出相应的补偿和扶持政策建议,向市县政府报告,并由两级政府酌情进行补偿。

六、应急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指挥部应建立和完善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本预案启动时,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

6.2经费保障

市财政要确保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所需的经费,包括防治费、实物补偿费以及应急预案所需的基础设施费和工作经费。

6.3交通运输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配置疫情应急防控车辆,能随时赶赴疫情发生现场进行指导、督查和应急处置。

6.4物质保障

市林业局要建立物质储备场所,确保林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所需药剂、器械及其他物资的储备。

因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可以实施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

6.5技术保障

市林业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制订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6.6人员保障

市指挥部和林业局要根据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林业生物灾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七、监督管理

7.1演练

根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式和技术方案,市指挥部每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小规模实战演练,提高应对林业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7.2奖惩

对在报告和处置林业生物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报告和处置林业生物灾害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7.3监督检查

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八、附则

8.1名词术语

8.1.1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及其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8.1.2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的林业有害生物。

8.1.3  林业生物灾害:是指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对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8.1.4电信部门:岳阳电信公司、岳阳移动公司、岳阳网通公司、岳阳联通公司 、岳阳铁通公司。

8.1.5林木死亡率:是指有害生物入侵的林地单个小班中林木死亡的比例。

8.2本预案由市林业局制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林业局印发并负责解释。

8.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附录

附录1 岳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附录2 岳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结束审批表

附录3 岳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附录1

 

岳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呈 报单 位

 

林业生物灾害详细情况

 

市指挥部办公室意见

 

市指挥部领导批示

 

 


附录2

 

岳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结束审批表

呈 报单 位

 

发生林业生物灾害处置 任务完成情况

 

专家组意见

 

市指挥部办公室意  见

 

市指挥部领导批示

 

 


附录3

 

岳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呈 报单 位

 

事       由

 

市指挥部办公室意见

 

市指挥部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