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阅读

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2002年8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市卫生局研究制订医疗质量管理评分细则,并组织学习《岳阳市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各医疗机构均制订《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病历优良率>90%,门诊处方合格率>95%,门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住院病人满意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