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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7 12:00

【概  况】2009年,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级法院),坚持公正与亲民,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突出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和执行清积三件大 事,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服务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审判质量排名全省第一。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被省高级法院推荐为全国法院文化建 设示范单位;《人民法院报》头版以《洞庭湖畔涌动司法为民潮》为题对市中级法院进行推介。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22107件,办 结20802件,结案率94.09%,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3771件,办结3635件,结案率96.39%。

【刑 事审判】2009年,市中级法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2007件,审结1899件,判处人犯2106人。其中判处五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293人。严惩一批黑恶团伙,如临湘市阮应良等22人涉黑团伙中,9名被告被处以重刑,其中2人被判处死刑。严惩严重危 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故意杀人犯翁光恕、莫绍彬以及抢劫犯陈海兵均被判处死刑。严惩毒品犯罪和拐卖儿童犯罪,贩卖毒品犯彭佳升被执行死刑。震惊 岳阳、影响全国的拐卖儿童案主犯苏通华、吕长彬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全年审理76案、9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 10人,有8人处以重刑,如瞿松柏、李耀厚、杨耀华、蒋昔良均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因人民内部矛盾激 化引起的犯罪和过失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334件,促进在押刑犯的改造。出台《关于进一步 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加强监外就医人犯的管理。参与综治维稳,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说法、案例报道等形式,震慑犯罪,弘扬法制,收到审 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

【民 事审判】2009年,市中级法院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2835件,审结11920件,比2008年分别上升 14.75%、8.37%,结案标的19.32亿元。一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慎重审理三九集团、湖南钢球厂、市氮肥厂、求真学校、岳阳汇泽房地产等破产重 组、产权转让、司法清算案件,为企业改制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稳妥处理新一佳与金虹置业等售后包租案件;及时调处企业因经营困难引发的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案 件,盘活企业存量资金,化解大量群体性纠纷,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件,无一件上诉或申诉,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 益。三是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理。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农民工案件475件,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商品房买卖、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5815件,保护老幼妇 残、下岗职工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案方式上,坚持“调解优先”,撤诉率为52.88%,有效推进社会和谐。如程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责任不明, 矛盾尖锐,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庭长、主管院长耐心释法、反复调解几十次,促使双方达成120万元的赔偿协议,首期兑现40万元,双方满意,并给承办法官 送上锦旗。

【行 政审判】2009年,市中级法院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案件281件,审结263件,对14件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纠正。慎重审理 与维护民生关系密切的医疗、环保、劳动等行政案件。市中级法院改变“一告就立、一立就审”的做法,立案前主动将诉状复印件和立案审查形成的司法建议送达行 政机关,引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促使11案当事人撤诉,促进“官民”和谐。

【信 访立案工作】2009年,市中级法院加强立案和信访工作,解决“告状难”和“申诉难”问题。开展诉讼指导,提供诉讼指南和风险告知书,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 诉讼权利;开展“清理纠正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诉讼收费标准,大幅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45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 师,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46.7万元,兑现“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的承诺。健全接访 规则,推行主审法官、庭(局)长、主管院长三级接访和预约院长接访制,把接访纳入“双百分考核”,对拒绝接访和接访失约的法官,除按规定扣分、罚款外,并 由其承担当事人当次来访的车船费用;坚持“有理推定”理念和“依法纠错”原则,认真复查涉诉信访案件,立案95件,再审74件,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岳阳市到省进京涉诉上访率仍然保持全省最低。

【执 行清积工作】多年来,岳阳市中级法院执行难导致执行积案增加,引起群众的不满。2009年,成立以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法院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参与的执 行清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执行清积工作。召集公安、银监、国土、房产等23个单位领导参加全市清积工作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市中级法院成立执行联动指 挥中心,制定工作规则,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实现对全市执行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6月开始,全市执行干警放弃休假,对近20年来的执行积案逐案清理, 深入工商、国土、银行等11个部门,全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取证2万余份,清理出2007年底之前执行积案9332件,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 6181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3151件。采取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处理的“五定一包”办法,清 理积案。因被执行人破产、执行依据被撤销等原因而终结执行2162件,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4019件,因财产待查实和涉特困企业等特殊主 体而未结299件,采取和解与强制执行全部到位1575件,部分到位1277件。涉金融案件执行清积工作成效显著,执结金额3.52亿元,优化岳阳市金融 环境。在执行清积中,实行立审执联动,强调各个审判庭和人民法庭自审自执,鼓励和解结案,当庭兑现,市中级法院各立案审判庭自主执行兑现率超过80%。如 岳阳天力电磁公司、湖南加华投资公司申请执行深圳中海融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审判庭和执行局通力合作,及时查询冻结财产,强制兑现8959万元。这一做法 得到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的推介。

【法 院队伍建设】2009年,全市法院确立“公正与亲民”的工作主题,明确把“党委满意、人民满意”作为工作要求,把“社会效果不好的案件就不是好案件”作为 检验尺度,把“一切服务审判、一切服从审判”作为基本保证,为自身发展注入活力。强化教育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全市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深化忠 诚主题教育”等活动,选派院、庭长和审判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184人次,组织示范”、观摩庭158场次,审判实务论文竞赛5场次,表彰“十佳法官”、办 案能手、调解能手73人;制定“岳阳市法院系统司法便民措施27条”,组织法官下村组、进社区、到企业,设审判联系点127个,巡回办案323场次;市中 级法院年初进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活动,配强审判力量。全市法院单位和个人获国家级奖励3个、省部级奖励12个、市级奖励94个,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庭 长刘其盛被评为全省“十杰政法干警”。

【审 判管理】2009年,市中级法院强化案件质量,促进公正高效。大力开展“当精明法官、办精品案件”活动,把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重大上访案件、省市领导督 办案件以及管辖异议、执行异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评查重点,评查此类案件224件。推行错案讲评、错案通报和错案追究,对评查出的33件差错案件, 分别在5月7日和12月24日召开两级法院视频会议公开讲评,邀请两级党委、人大、政协的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现场监督。公开讲评后 实行责任倒查,纪检组严肃查处4名法官,政治部宣布7名法官一年内不予晋职晋级,审管办将评查结果报送两级党委、人大、政协。市中级法院全年错案率全省最 低,案件质量居全省首位。

【监 督工作】2009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报告制度。 市中级法院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公室,健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机制,通过邀请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反馈整改措施以及个别走访等活动加 强沟通。市中级法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12次,以问卷、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596人次;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听庭评庭515人次。不断完善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督办案件的受理、办理、反馈的流程管理,全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2 件、人大督办案件19件。加大人民陪审员工作力度,新选人民陪审员293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促进司法民主。制定岳阳市法检两院联席会议制 度、岳阳市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和《非职务行为插手过问案件处理办法》,开通岳阳法院网,在《岳阳晚报》发布“个案监督卡”,使全市法院工作在 全面有效的监督下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