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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概况】2013年,市民政局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岳阳”的工作要求,扎实履行职能,凝智破解民生难题,聚力创新民政工作,民政对象普遍受益,民政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全年向上争取民政资金13亿元,比2012年增加3亿元,增长30%。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夯实干部队伍基础,抓廉政建设,增强风险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理论水平,密切与人民群众,特别是与民政对象的血肉联系。结合市政府“12345”公众热线服务平台为困难群众解决难题,办理各类投诉、求助案件365件,做到案件办结率100%,当事人满意率100%,工单回复率100%。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0件,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代表满意率为100%。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年度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社会救助惠民众】2013年,岳阳市社会救助工作硕果累累。加大低保资金争取力度,抓好城乡低保标准提标。争取上级民政部门和市、县两级财政拨付救助资金7.8亿元,将城乡低保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3元和119元,将农村五保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00元和4800元。争取敬老院改扩建维修经费708万元,完成14所乡镇敬老院的改扩建。各项民生实事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下发《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城乡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申请审批流程、资金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做更加全面细致的规范和要求。结合《岳阳市城乡低保“阳光工程”建设工作方案》,重点督查低保政策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审批、对象动态管理、资金发放等情况,对出现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进行重点清查,清退低保对象15684人。科学应对自然灾害,建立自然灾害应急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动工作网络,及时预警灾情、启动预案,切实加强灾情的统计、核实、分析。全年争取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150万元,及时完成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灾区,确保受灾地区社会秩序正常、灾民人心稳定。

【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平稳推进】2013年,岳阳市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按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评残、带病回乡、参战审批工作依规进行,确保涉军群体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全年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20220万元,所有补助全部按时、按标准打卡发放到人,全市没有一起因为优抚金发放不到位引发的诉求,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投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建设资金7563万元,完成烈士陵(墓)园建设4个,保护散葬烈士墓集中3075处。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过自愿报名,自选专业的形式,为全市退役士兵免费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改进服务方式,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军休干部和伤残退休军人的接收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军事供应服务细致到位,受到过往部队一致好评。

【加强社区建设】2013年,岳阳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深化。联合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岳阳市社区居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居务公开在社区工作中的重要性,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改善社区基础设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进展顺利,全市城镇社区基本完成综合办公服务用房建设。拓展公共服务,在全市范围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面。继续在中心城区开展“百个部门联社区、万名干部进家庭”活动,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市直部门共下派联点干部近万人。在走访帮扶中,广大党员干部与群众交朋友,与贫困户结“穷亲”,实实在在为群众办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根据民情台账,确定帮扶对象2172户,入户走访8235户,为社区承办实事401件,其中办结实事330件,显著提升民调满意率。

【社会组织管理井然有序】2013年,岳阳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市民政局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社会化、合理化发展。全市社会组织接近1893个,总资产达6亿多元,安排社会就业人员21000多人,每年为政府提供决策建议2000多条,开展公益活动3000多次,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制定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有效、可行的全体评估指标及实施细则,设立相应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评估。按照《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社会组织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评议、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直103个社会组织党组织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定级档次进行分类定级。通过开展分类定级工作,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提高社会组织的党建水平。创新社会组织党建机制,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573个。

(本栏撰稿 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