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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下好“精兵简政”棋 走好“控编减编”路

编稿时间: 2024-03-27 10:43 来源: 湘阴县委编办 浏览:

 

湘阴县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科学用编”的思路,严格控制措施,规范管理程序,确保了行政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负增长,实现了“只减不增”目标,工作成效得到了各级党委高度肯定。

一、加强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治理动力上用足“能量”多渠道、多举措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在县委编委会议、党校学习课程、组工人事干部培训中将机构编制的政策法规贯穿其中,将“机构编制就是法制”的思想在各级干部心中留下烙印。在每年初的全县干部大会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极大地提升了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促进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提高对控编减编工作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近几年通过政策法规宣传和制度约束,该县机构编制管理环境明显改善,步入良性发展阶段。

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治理机制上用妥“增量”。近年来,湘阴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和程序,做到不突破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总额,在总额内进行调整分配。一是编制。严格执行审定后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严禁部门单位私设内设机构、安排人员,确需增设机构的,严格按照“撤一建一”“撤多建少”原则设置机构,全县连续十年实现人员编制负增长,行政实有人员数较2012年减少七百多人,事业实有人员数较2012年减少一千多人二是把好用编增量。按照“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对满编和超编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红线管理,不得增加人员。切实坚持各单位用编必须在有余编的前提下提出用编申请,再经县编委调研论证,进行综合统筹,向上级申报用编计划,坚持按照市编办下达的编制计划按程序进行列编,每年新增列编人数均未超过用编计划,人员均实现负增长。三是统筹调剂编制。如在治理行政超编过程中,采取行政编制动态调整与人员统筹调剂相结合,利用行政编制存量盘活工作。严格对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对机关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审核“三龄两历”,根据审核结果,将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人员调整到事业单位。同时引导和鼓励超编行政单位人员向空编行政单位、乡镇、参公单位有序流动。

三、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并重,治理体制上用活“存量”。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继续推进大部门制,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整合机构、职能以及执法队伍,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精简人员编制。同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撤并职责相近、职能弱化、设置重复分散或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先后撤销、整合七十多家,盘活收回事业编制一百多名。推进事企分开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及时核销并收回编制。对超编较多的单位人员进行统一调整,先后从发改、移民、残联等10多家单位的富余人员中,调剂了三十多人到空编单位。对空编较多且长期闲置单位的事业编制和“吃空饷”人员所占用编制,一律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四、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治理手段上用好“变量”。一是编制统一管理,用好现有资源。在下达的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内,打破部门界线,由市编委对全市机构编制统一管理调控,为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科学利用行政编制周转池,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满足单位承担重大中心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人才需要,解决有关单位人员结构性需求,采取周转行政编制的办法,使用周转编制补充的工作人员,按单位同类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周转编制收回后,在编人员原则上由单位自行消化,没有消化之前,不得再次申请使用周转编制。实施部门内部调剂和跨部门、跨系统调整,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基础性、公益性等涉及民生的领域倾斜。二是健全管控体系,强化联动监管。建立组织、人社、财政和编办定期例会制度,互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监督制约,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各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各项制度,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常态开展“吃空饷”、违规借调人员等清理整治,加强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工资统发的联合管控,完善数据共享、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促进控编减编工作常态化,近年追缴“吃空饷”、违约金(未满服务期)等资金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