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编制管理

岳阳市委编办以“用编计划管理” 化解编制供需矛盾

编稿时间: 2020-07-23 11:19 来源: 行政编制管理科 浏览:

近年来,市委编办围绕人员编制“只减不增”的底线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探索推行用编计划管理,用计划防止超编进人,用计划严控人员增长,用计划保证发展需要,有效化解了当前突出的人员编制供需矛盾。2016年底至2019年底,我市在保障全市各类人才有序补充的前提下,在编人员连续三年实现“负增长”,其中市本级净减1071人、县乡两级净减2280人。

一、用编计划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在局部试点的基础上,推动用编计划管理全覆盖,将市本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县、乡各级用编全部纳入计划管理,做到了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一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管理“一户不漏”。严把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审批关,坚持做到“两给两不给”。即,编制数额较少的党政群机关,在空编内尽量给足用编计划;承担教育、医疗、社保福利等职能的民生行业和综合协调任务较重的部门单位虽已满编,但有用编进人需求的,可参考当年预计退休人员数适量安排计划,待实际空编后尽量给足用编计划;超编和职能弱化的单位不给用编计划;凡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上不给用编计划。二是市直产业园区用编计划管理“一家不少”。该市将市直每个产业园区的用编均纳入计划管理,实行“一事一批”。市委编委分别确定了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三个产业园区的编制总量,作为控编基数,新增编制由市委编委会议决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委编办会同各产业园区组织、人事和教育部门根据在籍在册学生数,按照省定配置标准,每年核定一次。产业园区每次新进人员的用编计划必须经市委编办核准,市委编委领导审批,方可办理相关人员的入编手续。三是县、乡各级用编计划管理 “一抓到底”。每年初,该市根据县市区编制总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上一年度自然减员数量,按编制类别分别确定年度用编进人控制计划。如,行政编制按县市区直党政群机关、乡镇和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按教育、卫生、乡镇站所和其他事业单位四类确定。今年,市委编委第一次会议共批准县市区用编计划4279名,较2019年自然减员数少323名。该市规定凡突破年度用编计划的县市区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在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考评中实行顶格扣分。

二、用编计划分配“满足刚需、倾向基层”保重点。每年,各地各单位可用编制非常有限,我市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突出保证了三个重点。一是保证人才引进用编需求。每年初,市委编委围绕推进“巴陵人才工程”建设,研究确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市直单位公务员招录、面向县乡基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其他人员逆向流动调配等用编计划。同时,市委编委出台了《关于市直事业单位人才编制专户管理的意见》(岳编发〔2020〕12号),明确在市直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500名编制设立人才编制专户,对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从专户中核拨编制的方式予以支持。今年上半年,共批准市直各单位人才引进用编计划410名。二是保证政策性安置用编需求。市委编委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坚决执行军转干部、退伍士兵的安置政策。市直军转干部、退伍士兵等政策性安置人员,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编办审核,分别提请市军转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市退役士兵安置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本年度的安置用编计划,并提请市委编委会议审定;市直单位必须按下达的安置用编计划接收军转干部、退伍士兵。此外,每年选调生基本保证了安排在市直党政群机关。三是保证基层一线用编需求。采取“有保有压”的方式审批基层单位用编计划。围绕解决事业单位多、用编需求量大的问题,充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点保障、控制进人、严禁进人三种情形,有针对性地下达用编计划保障进人需求。此外,旗帜鲜明地支持学校、医院和直接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等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优先满足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站所用编进人需求。今年,共下达基层一线用编计划3987名,其中乡镇机关304名、基层站所352名、中小学1879名、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733名、其他重点领域基层单位719名。

三、用编计划审批“优化程序、强化监管”促规范。为规范用编计划审批,市委编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岳编发〔2017〕7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用编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岳编发〔2020〕11号)等文件,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审批的程序和要求。一是规范用编计划审批程序。每年初,各地各单位均按规定时间申报用编计划,市委编办根据各地各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员、空编数额、本年度预计退休人数和用编需求等方面情况,拟订年度用编计划,征求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意见后,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确定各地各单位年度用编计划。二是实行用编计划部门联控。用编计划管理是以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分工负责,用编进人单位严格落实的一项系统性工作。用编单位启动进人程序前,必须先经机构编制部门把好前置审核关;确定新进人员后,相关职能部门凭机构编制部门的“入编核准通知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人员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险和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等工作。三是强化用编计划执行监管。建立用编进人计划网上日常监管系统,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实时监控用编计划使用、剩余情况,对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县市区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实行全面监督,防止超计划、无计划新增人员情况发生;将用编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核查内容,纳入党委巡察等监督范围,对违反用编计划管理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由于用编审批关口前移,切实增强了编制的使用效益,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