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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听证会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9-23 17:30 浏览次数:1

为全面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9月23日上午,我市召开《关于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听证会,消费者、经营者代表,媒体代表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等23人参加听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胜军、胡晓华,司法局副局长柴青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包括价格调整政策依据及理由、调整原则和前阶段开展工作情况及调整预方案、调整预期效果等内容。根据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情况,结合治理高值医用耗材和取消耗材加成专项改革任务,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收支平衡”的原则,在摸底调查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

听证会上,代表们各抒己见,纷纷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的收费行为,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确保实现总体上不增加患者的医药负担。同时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服务。

“贤路当广而不当狭,言路当开而不当塞”,听证会结束后,市医疗保障局将同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梳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补充完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将听证报告、听证笔录及调价方案一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待市政府审查同意后,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