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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4-11 14:37 浏览次数:1

岳医保发〔2023〕26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直属机构,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2)〉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49号)、湖南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19号)和《关于实施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71号)等有关规定,经过广泛调研、监测评估和严密测算,形成了《岳阳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实施方案》,经报省医疗保障局同意,我市实施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通过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腾出空间,重点提高诊疗、护理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疗费用结构,理顺项目比价关系,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二、本次价格调整执行范围为岳阳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三、此次调整357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下调282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调7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1)。原则上一类、二类价格之间保持15%价差,二类、三类价格之间保持10%价差,三类、基层价格之间保持20%价差。其中:

1.下调磁共振平扫等30项大型设备检查类价格,综合下调比例为16.67%。

2.下调伽玛刀治疗等16项设备治疗类价格,综合下调比例为15.12%。

3.下调红细胞叶酸定量检测等236项检验类价格,综合下调比例为15.39%。

4.上调急诊诊查费等6个诊查类项目价格,综合上调比例为23.8%。

5.上调重症监护等14个护理类项目价格,综合上调比例为23.1%。

6.上调心内注射等11个低价治疗类项目价格,综合上调比例为44.27%。

7.上调白细胞分类计数等38个低价化验类项目价格,平均每个项目增加3元。

8.上调骨折手法整复术等2个手术项目和单人舱等4个治疗类项目价格,综合上调比例为39.1%。

四、此次修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90项/类(详见附件2),同步废止6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3),重新公布“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项目价格(详见附件4)。

五、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精心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有序落实调价工作,主动联合市场监管及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废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总表.docx

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docx

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总表.docx

“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项目表.docx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