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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之协议零售药店“九不准”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5-15 15:51 浏览次数:1

特别提醒

1、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关于《刑法》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2、《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正式颁布。

1、不准以任何手段造假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2、不准利用医保卡套现;

3、不准违规留存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医保卡和身份证;

4、不准串换药品,将非药品或其他物品纳入医保结算;

5、不准扩大个人账户刷卡服务范围;

6、不准开展医保卡变相促销和诱导消费活动;

7、不准违规超量供应药品;

8、不准销售假冒、伪劣、过期药品;

9、不准重复收费、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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