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关党建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4-19 14:30 浏览次数:1

机关各科室、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2019年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具体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医疗保障行政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每半年专题听取机关行政科室和局属单位廉洁从政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下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对照职责将全局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4.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科室所认真履行职责。

5.配合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和开展纪律审查。

6.年末向市纪委专题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选好用好干部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9.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经常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 “为官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0.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市纪委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11.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作风治理,贯彻“三严三实”要求,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1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等形式,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对机关作风进行全面整治。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3.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4.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5.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严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登记等制度。

16.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柳怀

市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张世愚

参与局党组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胜军

对业务一组、机关财务的业务和人员管理负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焕斌

对业务二组、综合组的业务和人员管理负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晓华

对党建政策组的业务和人员管理负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后,按分工后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