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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28 11:08 浏览次数:1

岳医保字〔2022〕002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卢义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中医门诊纳入医保统筹,将城乡居民一并纳入享受范围的建议

2021年,为做好市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实地调研,已联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通知》(岳医保发〔2021〕24号)文件。文件中明确了四个我局能予以医保政策支持的项目,其中第一个就是建立中医服务的门诊报销机制。对符合定点条件的基层中医门诊部和诊所,按照自愿申请、验收批准的原则纳入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国家、省相关医疗保障政策及时出台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相关实施细则。

二、关于在进一步中医诊疗行为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将疗效显著、应用广泛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

一是根据省医保局的三定方案,其主要职责之一即是组织制定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等,因此将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属于省医保局事权。我局将会把您的建议向省局报告,争取省局在调整目录时充分考虑。

二是省局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2021年,联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出台了《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湘医保发〔2021〕39号)文件。方案提到在全省选取18家二级甲等及以上中医医院开展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其中:省级中医医院4家,市级中医医院4家,县级中医医院10家。我市临湘中医医院位列其中之一。

方案中试点工作内容有四点:

1.新增部分特需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核定新增小儿推拿疗法等11项中医药特色明显、体现中医创新和临床价值、疗效肯定的特需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在不超过最高指导价的基础上实行自主定价

2.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中药化腐清创术等6项具有传承价值、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3.开展中医优势病种门诊按病种收付费管理。创新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对盆腔炎(盆腔炎性疾病后遗症)、面瘫病(面神经炎)、项痹病(神经根型颈椎病)、尪痹病(类风湿关节炎)4个中医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诊疗技术成熟、医疗质量安全可保障、适合开展门诊诊疗的中医优势病种,探索实行中医优势病种门诊按病种收付费管理试点工作,4个中医优势病种门诊治疗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

4.实施中医优势病种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管理。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在原定锁骨骨折、混合痔(痔上直肠黏膜环形切除吻合术)、混合痔(内痔套扎治疗)、带状疱疹4个中医优势病种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管理的基础上,对桡骨远端骨折、尺骨上1/3骨折合并桡骨头脱位、肺心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中风病(缺血性脑卒中急性期)、肛漏病(高位肛瘘)、崩漏(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6个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疗效确切、质量安全可控的中医优势病种实行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管理。

三、市局积极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

为全力配合即将召开的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大会,我局报请省医保局同意后,拟印发《岳阳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计划在市本级和县市区各选择1-2家中医医疗机构定为岳阳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市级试点医院,给予该院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省级试点医院同等政策待遇;同时,积极争取省医保局支持,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遴选我市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探索开展在试点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参与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下步,我局将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在出台试点政策时对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予以重点考虑。相信随着医疗保障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医疗保障实力的不断增强,您的建议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

承办负责人:      陈双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志宇  0730-825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