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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6-14 11:13 浏览次数:1

 

岳医保字〔2022〕006号A类 同意公开

 

吴灿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基层妇女儿童在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享受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门诊统筹优惠政策权力的建议》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的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有意义,谢谢您对妇女儿童的关心和关爱。根据建议,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多方面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2019年,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20)号文件精神,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岳医保发〔2019〕23号),确定了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范围,城乡居民(包括基层妇女儿童)在符合医保准入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高校医务室等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人。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下发的《湖南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湘医保发〔2021〕47号)文件规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由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统一制定,各地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出台特殊待遇政策”。所以,您建议在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就诊时妇女儿童享受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优惠政策,目前在市级层面难以实现。

医疗保障制度主要用于满足人民群众疾病医疗保障,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全体就业和非就业人口,公平普惠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目前,医疗保障制度暂不包括孕产妇保健、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方面。同时为助力新冠疫情防控,做好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2021年岳阳市医保基金支出新冠疫苗专项资金5亿余元,新冠疫苗接种涵盖了妇女、儿童在内的所有可接种人群。

下一步,我局会将您的建议向上级反映,建议国家和省级在出台新的医保政策时充分考虑妇女儿童在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就诊时享受必要的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承办负责人:      李大立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宾  黎 0730-825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