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信用好和信用不好的差距很大!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9-07-1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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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到,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那么信用好会怎么样?信用不好如何惩戒?中国政府网(微信ID:zhengfu)、国务院客户端带你了解——

信用好会怎样?

·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信用不好会怎样?

严管!

·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支持有关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对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可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严格监管措施。

留记录!

·失信市场主体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认定部门依法依规启动提示约谈或警示约谈程序。约谈记录记入失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统一归集后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

通报!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上级主管单位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所在单位及相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惩戒!

·以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为依据,按程序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重点实施惩戒力度大、监管效果好的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依法依规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股票发行、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限制获得授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以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性惩戒措施。

·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

哪些地方能查信用?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

·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和信息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