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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2014-0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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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和路建设工程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2]1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按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和路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洛王潘家
2.3  规模:新和路建设长度约300米,宽15米,计划投资约308万元。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家建设部第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新和路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各投标人请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套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并获取收据。
6.2澄清答疑:由各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自由提问,招标人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回复,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9:00时正,地点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其他
9.1中标单位关健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岳发改(2012)367号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健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9.2……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岳阳市洛王潘家
联系人:楚天舒           电话:13907300806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建设局北院    
联系人:付  锦           电话: 0730-8234687              
传  真:0730-8234687      邮箱: yyzbdl@163.com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