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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河湖连通工程(王家河流域)及水系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螺丝岛至雷锋山路段)景观照明工程施工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2012-11-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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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河湖连通工程(王家河流域)及水系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螺丝岛至雷锋山路段)
景观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岳阳市河湖连通工程(王家河流域)及水系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螺丝岛至雷锋山路段)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农【2012】6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岳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按二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岳阳市河湖连通工程(王家河流域)及水系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螺丝岛至雷锋山路段)景观照明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王家河流域;
2.3  建设规模: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螺丝岛至巴陵东路段)工程造价约 1400万元;二标段:(巴陵东路至雷锋山路段)工程造价约 820万元,(实际结算金额以结算价为准)具体见工程设计图;
2.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为 岳阳市河湖连通工程(王家河流域)及水系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螺丝岛至雷锋山路段)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岳阳市外企业须按岳建发[2006]72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 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为:①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并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④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⑤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4 前来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分标段报名;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5. 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岳阳五里牌支行
账    号:9020 3242 0100 1001 3338
5.2信用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
信用保证金交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按业主要求比例向业主签订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中标单位须3日内交纳要求比例的信用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8:00时至2012年11月9日17:00时
正,报名时间段内网络自动受理,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而导致的不能参
加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从2012年11月5日8:00时至2012年11月9日17时止(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3澄清答疑采用会议组织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招标
代理公司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
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签订不围标、不串标的承诺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投标单位中标后实行头像指纹管理(岳发改【2012】367号),头像指纹管理的对象为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8. 发布本公告的媒介: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岳阳市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yydpc.gov.cn/ztb/ )、 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http://www.yyjs.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长江修防处
联 系 人:李光明                             
联系电话:139750278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站前路玉池街20号4楼(沃顿电力酒店斜对面)
联 系 人:龙雨林
电    话:0730-8181866 
传    真:0730-8188866  
邮    箱:hngjyyz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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