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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2012-10-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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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

1. 招标条件
  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屈原管理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经岳市财农综【2012】8号文批准,就屈原管理区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屈原管理区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屈原管理区凤凰乡横港村。

3、标    段:共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湘农综2012/C1标,第二标段为湘农综2012/C2(详细划分见工程量清单)。

4、工    期:120天(日历日)

5、招标范围:包括衬砌渠道7.7公里、修建机耕路4公里及相关配套的附属工程,共计投资约30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岳阳行政区域外的企业(2004年12月31日前在岳阳工商注册成立分公司并有固定基地的企业除外)须到岳阳市住建局办理进岳承接业务备案登记手续。其中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的施工经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没有在建工程。②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已缴纳保费。

 

3.2、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为防止投标挂靠行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从报名单位账户以银行转帐的形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中,报名单位凭银行进账单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具地址:岳阳市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304。招标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回至投标单位原账户中(不计利息)。

开户银行:长沙市兴业银行解放支行

开户单位: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账号:368130100100139502   

3.3、投标人可以对该项目2个标段重复报名,重复报名必须提供2个项目负责人并注明其所投那个标段(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定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即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如因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报名时须提交的审查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负责人证(建造师注册证);⑤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五大员”上岗证,⑥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⑦、企业近三年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网上可查验)、施工合同。⑧、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养老保险手册或查询单。⑨、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上所有资料均检验原件后退回,但须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证件年检、变更栏有内容的必须复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岳阳市政府政务交易中心四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屈原管理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屈原管理区营田镇             地    址:岳阳市建湘路古井社区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黎  伟                       联 系 人: 彭先生                      

电    话: 15842827282                 电    话:13973066490                  

                                       传    真:0730-3365288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