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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康复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2011-1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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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康复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岳阳市康复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已由岳发改审[2011] 2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阳市康复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市康复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康复医院内;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9层住院大楼、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 11405�。本次招标投资约 1900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约为 30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详见施工合同;
2.5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为大楼的土建、装饰、水电部分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要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公司职工且具备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须至少缴纳至上一年度年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叁拾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岳阳五里牌支行;帐户:90203242010010013338;户名: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天,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具有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须自主登录岳阳建设网进行网上报名。按岳建发[2006]72号文的规定,为防止投标挂靠行为,企业注册地在岳阳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2004年12月31日前已在岳阳工商注册成立分公司并有固定基地的企业除外)应在投标报名前,需到岳阳市建设局市场管理科办理外地企业备案手续,再凭《外地企业进岳承揽业务登记表》到信息中心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报名时间:2011年11月 7日至2011年11月 11 日17:00时截止,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 11 日17:00时,报名时段内网络随时自动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2  投标申请人凭《岳阳建设网》的报名回执,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岳阳市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康复医院
地    址:岳阳市福颐路48号
联 系 人:徐主任
电    话:0730-87365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何 强  彭冲
电    话:0730-8630021
传    真:0730-8630021
邮    箱: 65498208@qq.com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