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3-28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推进158个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岳政发[2009]3号)

来源:市政府办2010-07-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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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加快实现“富民强市”战略目标,市政府决定2009年重点推进158个重大前期和重点建设项目(下简称“重大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主要指投资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较好,或科技含量较高,投产后能扩张经济总量、创造良好效益的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应对当前危机,力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抢抓新一轮竞争发展主动权的重要举措,集中力量、集中要素、集中优势、集中智慧全力推进,确保全年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圆满实现。

二、明确重大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岳阳市2009年重点推进的63个重大前期、95个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要求,分解项目建设任务,明确项目建设责任,落实项目建设措施。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解决项目报建及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加强与中央、省相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上级部门更大支持。其它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做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项目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手续,制定科学的支持政策,提供优良的政务服务,确保前期项目尽快落地,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优化施工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质量监管。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监管,组织开展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稽察,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资金安全。

五、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的调度和督促检查。项目责任单位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及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加强与市政府项目办的衔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项目办要定期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年终实行统一考核。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