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通知(岳政发[2004]14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4-10-2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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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4]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几年来,我市养殖业继续发展,其产值已占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养殖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抓紧抓好动物防疫工作,不仅关系到养殖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且关系到人民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到经济发展全局和对外形象。
动物防疫体系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托。目前,我市动物防疫存在着机构队伍不稳,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体制不顺,基础设施薄弱,保障措施不力,服务手段落后等问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工作的新要求。因此,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稳定动物防疫队伍,扭转在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时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稳定动物防疫机构。一是完善市级动物防疫监督站建设。建立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动物防疫监督站合署办公;二是健全县级动物防疫机构。县(市、区)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物防疫监督站,实行“防、检、监”三位一体,保持机构、职能和人员的稳定;三是改革乡镇畜牧兽医站。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原则,将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离,设立乡镇动物防疫站,加挂畜牧水产站牌子,配备专职动物防疫人员,主要承担动物免疫、扑疫、疫情测报和动物血吸虫病防治等公益性工作。
(二)加强动物防疫监督队伍建设。要尽快建立一支高效、精干的动物防疫监督队伍,以应对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工作的新要求。各级动物防疫人员的编制要按照“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从严从紧核定。市、县两级动物防疫监督站编制数由市、县编委会同畜牧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同级党委、政府确定;各县、市、区乡镇动物防疫站专职防疫人员编制数按平均每个乡镇3名配备。其具体编制配备方案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畜牧部门研究提出,报同级党委、政府确定。
乡镇动物防疫站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人员结构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按需设岗。其人员从原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中竞聘上岗,不足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动物防疫人员的聘用条件由市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县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所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对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原有在编、现已退休或分流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妥善安置。
(三)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动物防疫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政府行为,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
1、市、县动物防疫监督站编内人员的工资和必要的工作经费要全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动物防疫站(畜牧水产站)专职防疫员的工资及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应由单位缴费的部分和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岳阳楼、君山区4个乡镇办事处的动物防疫人员经费补助由市区财政按照省财政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乡镇动物防疫站(畜牧水产站)从事动物防疫等工作,按国家规定收取的费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上交县级财政,全额用于动物防疫事业。
2、防治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疫苗和扑杀病畜补助经费要按上级要求足额配套到位,列入市、县财政预算。
3、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储备基金。市、县分别按畜牧业产值的0.1%和0.5%的比例逐步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储备基金。将扑灭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经费和防疫物资储备等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并由市、县财政设立专户储存。一旦发生重大畜禽疫病,立即启用储备基金,迅速控制扑灭疫情,减少疫情危害。
4、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关于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逐步配套完善市级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立健全县级疫病诊断化验室,更新完善乡镇站冷链体系。同时,计划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市、县、乡三级疫情信息网络体系,实现三级联网;充实监督执法设备,全面提高我市动物疫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
三、强化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动物防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和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将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动物检疫率、染疫畜禽扑杀率和疫病控制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于动物防疫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防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疫情或引起扩散蔓延的,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畜牧水产、计划、财政、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责任到人,确保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到实处。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关系到养殖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动物防疫网络。机构编制、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把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抓落实。

 

二○○四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农业  动物  防疫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