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岳政办函〔2013〕186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12-2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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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11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地理国情主要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是基本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基本国情国力调查,其目的是查清普查区域内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提高地理国情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

开展地理国情普查,系统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制定和实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保障服务的重要保障,也是相关行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做好我市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对于加快我市“四化两型”、美丽幸福岳阳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

普查内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等,准确掌握其空间分布现状。

三、时间和安排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6月30日。现在至2015年6月为普查工作的第一阶段,主要完成普查底图制作、数据采集与处理、外业调查与核查、数据集建设等工作。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工作第二阶段,主要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普查报告,上报普查结果。

四、组织和实施

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业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岳阳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市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组织推进普查工作。

五、经费保障

根据国发〔2013〕9号文件规定,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所需经费按工作任务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市本级及县级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规定,科学合理编制本级地理国情普查经费预算方案,由本级财政部门审核,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纳入本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普查工作,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真实、可靠,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工作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普查结果按规定程序检查后汇总上报。

(二)按期完成普查。地理国情普查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和分工开展普查各项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建立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及检查验收制度,扎实做好全程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按期完成普查任务。

(三)加强普查宣传。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的先进事迹,为开展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