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05]46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05-20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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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四月四日

岳阳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家八部局《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狠抓源头建设、舆论引导、市场准入、诚信教育及综合治理。采取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方式,坚持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信用建设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城区后乡村,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步骤,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尽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二、试点地区、行业和牵头部门
试点地区:岳阳楼区、湘阴县
试点行业及牵头部门:粮食(大米、米粉)由市质监局牵头;肉品由市商务局牵头;少儿食品(学生早餐鲜奶)由市卫生局牵头。

三、主要任务
㈠开展信用宣传教育
各试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在2月底前组织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社会信用基础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逐步形成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支撑的食品安全信用平台,提高试点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意识和知识水平。

㈡制定信用管理制度
⑴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项目,确定主要指标,定期、不定期到食品企业和广大市民中征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信息征集力求依法、客观、公正。各试点企业应建立生产经营台帐。
⑵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对相关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情况进行评价。试点行业每半年评价一次。
⑶食品安全信用发布制度。各试点行业和企业的信息由各牵头部门汇总后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将所有试点企业的信用信息资料整理归类,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定期发布;试点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每月公布一次。重要信用信息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后,可随时发布和通报。
⑷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鉴别职能部门要根据食品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褒奖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对信用度差、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销毁产品(商品)、限期整改等处罚。对恶意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食品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证照;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⑸食品安全信用督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建设以职能部门监督为主,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监督网络。各职能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食品企业进行信用检查,通过明查暗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将组织集中督查,主要督查职能部门在执法监督过程中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发布和信用奖惩的落实情况。要通过强有力的督查,达到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有序,评价合理、发布及时、奖惩到位,逐步提高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㈢工作职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代表市政府进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食品行业的标准和规定,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发布制度和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食品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对重大案件、重大事故进行督办查处;综合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和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岳阳楼区、湘阴县政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具体工作,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

市工商局:引导督促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守法经营;严把市场准入关,禁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入市经营。

市卫生局:依法依规开展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对试点企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公布食品卫生状况。牵头做好学生早餐鲜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市质监局:引导督促试点企业和单位加强食品质量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禁止不符合食品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食品,禁止企业生产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依法制止和查处有食品质量问题的行为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牵头做好粮食企业(大米、米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检查、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农业局: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普查、监测,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推广应用无公害生产技术,引导和监督农民正确施用农药、化肥,依法打击使用销售剧毒、高残禁用农药的行为。

市畜牧水产局:加强动物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加强禽畜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

市商务局: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确保肉品质量。依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取缔私宰窝点。加强对市场、宾馆、酒店、学校和集体伙食单位及加工用肉单位的肉品稽查。搞好卤腊制品加工企业的整顿和规范。抓好县、乡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牵头做好肉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2005年1月—2005年4月)。通过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召开由食品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参加的诚信体系建设动员大会,倡导诚信道德。
2、整顿规范(2005年5月—2005年12月)。⑴动员各方力量,通过组织引导、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管,使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诚信度有明显提高。⑵引入强制退出机制,对一部分不讲道德诚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予以曝光并责令退出食品生产经营。⑶全面推行诚信等级制度,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度评定标准,综合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实行分级动态管理。⑷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公开承诺、社会公示和责任分解制度,逐步形成诚信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3、总结表彰(2006年1月—2006年4月)。⑴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所取得的成绩,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⑵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表彰会议。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