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04]113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03-1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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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快乐、喜庆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地区发展的关系。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要结合冬、春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继续组织开展“冬春百日安全”和群众性的事故隐患排查等活动;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和节日期间突击加班生产、无视安全生产的情况,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错误做法;对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恢复生产的,要制定妥善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地各部门单位节前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从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元旦、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予以取缔。对关闭或转产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同时要对民爆器材从业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作品的非法行为。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监管力度。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坚决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三)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及商住楼消防安全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在节前要组织力量对人员密集的商场、影剧院、歌舞厅、茶楼、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网吧、公园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充足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要加强居民住宅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要对各类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安全运行。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监管和监察职责,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增强监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排查事故隐患,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五、坚持节日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