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执行数据报送工作通知(湘学助【2019】36号)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2019-09-2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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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学助〔2019〕36号

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有关省属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掌握2019年春季学期全省各地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推动精准资助落实落地,决定在全省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数据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填报《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2019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2019年春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园补助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4),以及《2019年春季学期中职免学费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6)和《2019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7),并以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形式报送至我中心,市州需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省属学校需加盖学校公章。同时,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填报《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明细表》(附件5),并以EXCEL表格的形式报送我中心。

二、按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6〕4号)要求,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应为扶贫、民政、残联部门认定核实的结果,并为各地教育部门相关资助政策实际执行数据。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核实实际执行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于2019年10月12日前完成本次执行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联 系 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夏军 陈理 舒馨影

联系电话:0731-89823679,82990360

电子邮箱:749056962@qq.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综合楼412室,邮编410013

附件:

1.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免学杂费情况统计表

2.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执行情况统计表

3.2019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统计表

4.2019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园补助执行情况统计表

5.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明细表

6.2019年春季学期中职免学费政策执行情况统计                表

7.2019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9日


附件1

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盖章)

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学生人数(人)

春季学期实际免学杂费标准

(元/人)

春季学期实际免学杂费总金额(元)

合计

建档立卡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

残疾学生

农村低保

家庭学生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全省合计

××县(市、区)

××县(市、区)

××县(市、区)

········

注: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学生如存在既是建档立卡又是其他类型的情况,统一按建档立卡统计,不可交叉重复。


附件2:

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盖章)

资助人数

国家助学金发放总金额(万元)

总计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合计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其中:本地学籍省内异地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数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残疾学生

1

2

3

4

5

6

7

8

9

10

全市合计

××县(市、区)

××县(市、区)

××县(市、区)

......

注:1、如存在既是建档立卡又是其他类型的情况,统一按建档立卡统计,不可交叉重复;2、计算公式:2=3+9,3=4+6+7+8。

附件5

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明细表

序号

学校

年级

姓名

身份证号

学籍号

是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是否残疾学生

是否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是否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018年秋季学期实际免学杂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