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学助〔2019〕9号 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2019-04-1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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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湖南分中心

湘学助〔2019〕9号

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预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助力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24号)要求,我省将全面启动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1.预申请信息采集由各地具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将学生信息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现场办理贷款时不再要求其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直接为其办理签订借款合同。预申请覆盖范围为高中阶段(包括高中或中职)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

2.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学生资助中心负责采集市属高中与所辖区高中信息,其他各市州学生资助中心将市属高中符合预申请资格的学生信息发送至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统一采集,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采集本地所属高中预申请信息。

二、信息采集分类

1.享受国家助学金:普高或中职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毕业学生;

2.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学生;

3.城乡低保:农村或城镇低保家庭毕业学生;

4.高中阶段认定: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

三、信息采集步骤

各相关市、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以经办人身份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贷前管理-预申请管理-导入操作菜单,点击导入,下载学生预申请模板(注:模板格式不能改变),将本地符合预申请资格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中学、认证类型(注:认证类型按模板设置选择,不能手工填写)四项内容按规定要求制成本市、县市区的预申请信息导入模板简表,在贷前管理-预申请管理-导入操作菜单,点击导入上传简表。(预申请信息导入操作流程见附件1)

四、信息采集要求

1.各地要加强与当地扶贫办、民政和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对接,获取当地建档立卡家庭等七类贫困学生信息,做到全覆盖。同时,要加强预申请学生资格审查。

2.各市州要认真开展贷款需求摸底,坚持“应贷尽贷”,坚决杜绝出现“想贷就贷”的懒政现象,提高资助力度,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精准落地,助力脱贫攻坚。各市州于4月25日前将所辖县市区2019年生源地贷款预计人数统计表(附件2)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hnxszz@163.com。

3.我省将把预申请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各市州、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预申请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预申请信息导入工作。如系统用户冻结或忘记密码,请联系各自专管员进行重置。

省中心联系人:谭  莉  0731-82203069

省开行联系人:谌  帆  0731-84906671

廖安龙  0731-84906655

谢斯颖  0731-84906732

廖晓方  0731-84906638

附件: 1.预申请信息导入操作流程(电子版)

2.2019年生源地贷款预计人数统计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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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