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8〕148号-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数据核查通知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2018-10-10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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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8〕148号

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数据核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

核准建档立卡教育人口底数,建立健全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数据库,是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重要手段,是精准实施教育扶贫政策、精准投放教育扶贫资金的重要基础,也是监测各地教育扶贫成效的重要依据。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工作部署,2018年元月,省教育厅与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联建立信息比对工作机制,并启动和完成了首次数据比对工作。为了便于各地、各校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做好教育扶贫工作,现将省厅数据比对结果(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适龄人口比对数据)分发给你们,请你们做好数据核查等相关工作。现就工作任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及时完成数据分发工作。省教育厅已将省级初步比对数据(含比对数据说明和核查要求)分学段、分市州、县市区刻盘,由各市州教育(体)局明确专人于4月15日前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数据光盘。各市州要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省级初步比对数据下发到所辖县市区和学校,并做好数据复核的组织工作。

2.认真完成数据复核工作。本次省级初步比对数据按照比对的实际情况分为已匹配上数据、姓名不一致数据、未匹配上数据和重复数据四个部分。在已匹配上数据中,对省内已匹配上数据,各地可与本地已经掌握的数据进行比对后,下发学校进行查漏补缺;对省外已匹配数据,由各地教育和扶贫等部门协调学生户籍地乡镇进行核实。对姓名不一致数据,各地可按照身份证号进行核查。未匹配上数据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

3.建立建档立卡学生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省级比对的四类数据经各地相关部门和各学校复核后,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形成各地各学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将数据库作为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统一的建档立卡学生控辍保学、学生资助等教育扶贫工作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动态管理。

4.建立数据比对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贫困人口信息共享,定期与学籍信息进行比对。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内部要明确专门科室、人员负责信息比对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左右配合、行政力量与技术力量相互支撑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完成一年两次贫困教育人口数据比对工作任务。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符合实际、运行有效的工作流程。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数据核查等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核查等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动员部署,组织专门力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起部门间协同配合、联动高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协同解决基层乡镇、学校在数据核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精准识别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

2.抓紧实施教育扶贫政策。各市州、县市区要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7〕461号)和《关于做好教育扶贫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7〕479号)精神,对照本次数据复核确定的建档立卡学生名单,把各项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到人,做到一个不漏。凡教育部门执行的学生资助政策,须严格按照学籍属地原则进行资助,即学生学籍在哪里就由哪里资助,确保做到全覆盖。

请各市州于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贫困教育人口数据核查汇总工作,并将“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数据核查统计表”(见附件,电子表格用Excel文档格式,纸质文档需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联系人:李进军,省教育厅民教处(教育扶贫办公室),电话:0731-84712883,邮箱:1229139357@qq.com。

夏  军,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731-89823679,邮箱:749056962@qq.com。

附件: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数据核查统计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