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就业创业网2017-12-12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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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础管理,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制度,全面掌握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创业现状和发展态势,为客观、及时、准确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提供有效依据,现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报表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返乡情况统计报表工作

市州要加强对辖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对县(市、区)上报的各项统计指标真实性、逻辑性和准确性进行认真分析。行政村、乡(镇)、县(市、区)进行统计,按照月报、年报的各项指标要求逐级按时上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报表。

二、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情况基础台账工作

乡镇要收集统计行政管辖区域内劳动力资源、转移就业和返乡情况,掌握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及时统计上报相关数据。转移就业人数较多、有条件的行政村也要建立基础台账。(各类台账样式附后)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数据是准确判断形势、正确分析问题、科学作出决策的前提条件,是支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协调,依法开展统计调查,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统计报表上报任务。月报每月26日前、年报1226日前用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报送省就业服务局农村就业服务处,节假日顺延。

人:省就业服务局农村就业服务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149   84900147(传真)

电子邮箱:hnnmgb@126.com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4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