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湖南省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创优竞赛方案

来源: 岳阳总工会 发布时间: 2015-06-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湖南省总工会文件

湘工发〔2013〕35号

                                                                                                                                                                                                                                              


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2014—2015年度

湖南省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创优竞赛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省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4-2015年度湖南省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创优竞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总工会

2013年11月8日

 


2014-2015年度湖南省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创优竞赛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工会(含参照县级工会管理的开发区工会,以下简称县级工会)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工会工作水平,根据湘工发〔2009〕20号文件精神和前两轮县级工会工作竞赛情况,省总工会决定开展以“强基础、建机制、抓重点、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创优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和省工会十五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三个贴近”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县级工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工会在工会组织链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竞赛目的

通过开展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创优竞赛,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抓实重点工作,焕发组织活力,推动县级工会工作全面发展、创新发展,推进县级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竞赛内容

规范创优竞赛围绕“强基础、建机制、抓重点、树形象”进行,通过先规范,后创优,推动县级工会工作不断提升。

县级工会工作规范标准:

1.建强基层工会。切实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工会组织基础。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90%以上;50人以上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0%以上。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系统工会依法规范建立,工会主席按要求配备。基层工会法人资格依法登记,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达到80%以上。基层工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和台账资料健全。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定期研究工会工作、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会源头参与、党建带工建、工会干部协管、劳模评选表彰和财政经费支持等制度和机制并有效实施。

3.落实重点工作一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狠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10人以上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和规范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50%以上;抓好集体合同签订工作,50人以上已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建制率达到80%以上;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50人以上已建会企业两会召开率达到85%以上;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50人以上已建会企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80%以上;300人以上企业全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建立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充分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二是深入开展“聚力小康、建功三湘”劳动竞赛。搭建劳动竞赛和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平台,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服务行业、重点工程和女职工“芙蓉杯”“四位一体”的劳动竞赛,企事业单位劳动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面达到80%以上。健全劳动模范、技能人才、创新成果表彰激励机制,建立相关台账。三是健全职工维权帮扶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县、乡镇(街道)、企业三级工会维权帮扶服务网络。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县级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推动解决帮扶中心机构、编制和帮扶配套资金;帮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规范;困难帮扶项目完备。建立职工维权律师志愿者队伍,依法开展法律援助等职工维权服务活动。广泛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四是切实提升职工素质。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全面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深入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全面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技能水平,完善职工成长成才机制。加强工人文化宫、职工教育基地、职工书屋、女职工培训学校、农民工培训学校等职工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推进先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五是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规范。健全完善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预算划拨机制,不断提高工会经费收缴水平。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建立乡镇、系统工会经费下拨机制,无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现象。依法依规管理工会资产,无违规处置资产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工会经审组织健全,全面开展审计工作,监督监管到位。

4.树立良好形象。县级工会机关干部按要求选配,职能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健全。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班子成员结构合理。领导班子学习进取、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群众满意度、认可度高。办公活动场所完善,有产权属于工会的独立办公场所且文明规范,与政府合署办公的有固定办公场所。加强工会宣传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县工会网站或在政府门户网上建立子网页。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县级工会。

先进县级工会评选条件:

连续两年在县级工会规范建设和市州工会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富有特色的工作品牌,在县直单位绩效考核中排名靠前,且不存在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未完成、工会经费收缴上解任务未完成、违规使用帮扶等专项资金、县总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违法违纪并受到处分、辖区发生重大职工群体事件且造成较大影响等“一票否决”的问题

四、申报办法

1.湖南省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建设情况每年申报确认一次,时间为每年的第四季度(与市州对县市区的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县级工会对照规范创优竞赛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对自查分达到90分以上的可以向市州总工会申报规范验收,市州总工会组织考核确认后上报省总工会备案并建立相关台账,省总工会适当组织抽查。

2.“湖南省先进县级工会”两年评选一次,其推荐对象由各市州总工会从考核期内连续两年达到规范建设要求的县级工会中按先进县级工会的条件择优推荐,省总工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差额考核确定。

3.省总工会在对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创优竞赛进行考核时,除听取全面工作情况汇报外,还将采取查看台账报表、抽查基层单位、开展民意测评、访问职工群众和有关部门等形式,全面了解各项工作在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

五、激励措施

1.对县级工会工作达到规范建设要求的,省总工会在下拨县级工会职工文化教育活动场地建设等经费补助时将优先考虑。

2.获得“湖南省先进县级工会”称号的县级工会,由省总工会授予奖牌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各市州总工会可给予配套奖励。

3.获得“湖南省先进县级工会”称号的县级工会和县级工会主要负责人在工会系统其他评先评优中将优先推荐。

六、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省总工会成立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创优竞赛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总工会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省总工会组织部、宣教部、生产保护部、民主管理部、法律保障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经审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组织部。各市州要根据竞赛要求,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所属县级工会规范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定规范创优目标规划,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次推进,推动县级工会积极投入规范创优竞赛活动。各县级工会要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坚持严格考核。各县级工会在规范建设和申报先进县级工会过程中,要对照考核标准认真组织自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发现有虚报、隐瞒等弄虚作假现象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各市州在推荐候选对象时,要严格对照条件进行综合考评,按条件申报,择优推报。

3.加强宣传引导要把规范创优竞赛过程作为推动县级工会工作上水平的过程,认真挖掘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和其他媒体资源加强典型宣传,着力营造学赶先进、创先争优的竞赛氛围,充分激发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的积极性,推动工会工作上新的台阶。

附件:湖南省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创优竞赛评分细则

附件:湖南省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创优竞赛评分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