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
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
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
为申请困难职工建档 ,有利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以下简称核对机构)对我们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授权委托:
一、本人具备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就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依法进行授权委托。
二、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须知》以及本《授权委托书》全文,所做授权委托均出自自愿,合法有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的委托签名均为当事人签署,无委托代签现象,如有代签或有异议,由户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授权委托核对机构对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的收入、财产信息进行核查。包括入户调查,授权委托核对机构与民政、公安、人社、房地产、住建、住房公积金、银行、证券、保险、税务、工商、教育、残联等相关部门进行有关收入、财产信息的核对,获取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的有关收入、财产信息。
四、在动态管理工作中,根据管理审批机关工作的需要,授权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相应的有关家庭收入、财产信息调查、核对。
五、授权委托管理审批机关进行书面、媒体和网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享受社会救助的相关信息等.
六、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随申报资料存档,一份作为县区级核对机构进行经济状况核对部门查询的依据,一份作为市级核对机构进行经济状况核对部门查询的依据。
七、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救助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法定赡(抚)养义务人授权委托签名、按手印:(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可由户主代签)
户主:
年 月 日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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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签名、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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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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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签名、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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