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及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调研的通知

来源: 岳阳总工会 发布时间: 2014-11-09 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屈原管理区总工会,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工会,市系统(产业)工会,驻岳中央、省属、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省总女职工委员会统一部署,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定于2014年8月开展工会女职工工作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和方法

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特别是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的调研。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分别选择20家企业开展调查,其中规模以上非公企业5家,50人以下非公小微企业5家,系统(产业)工会选择所属企业的50%家企业,驻岳中央、省属、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由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填写调查表,县市区及系统(产业)各工会女职工部通过上门走访、实地调研、座谈研讨等方式完成数据汇总和调研报告。

二、时间安排

1.8月上中旬,请各单位根据调研要求组织开展调研。

2.8月下旬,市总女职工部赴部分地区开展调研。

3.8月20日前,报送调查数据汇总表、调查问卷汇总表、调研报告、典型经验材料。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调研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和调研成果评比表彰。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此次调研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调研方案,认真做好各项调研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将调查研究与指导推进工作紧密结合。

2、确保调研质量。调查数据、问卷填报要准确客观,典型经验要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代表本地区水平。调研报告要情况详实,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3、按时报送材料。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完成报送调查表、调查问卷汇总统计,形成调研报告。请注意收集开展工作和调研过程中的影像材料,一并报送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附件:女职工权益实现及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的调研提纲、调查表、汇总表.doc

岳阳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