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 行动”的通知

来源: 岳阳总工会 发布时间: 2019-02-28 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岳工协办发〔2019〕1号

岳阳市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

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积极践行“一三五”基本思路,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2019年3月—4月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2%以上,规范率达45%以上。

二、“春季要约行动”工作安排

1.活动时间

2019年春季要约行动的时间为3月至4月。3月为“要约月”,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加强培训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4月为“签约月”,企业要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向全体职工公示,同时报送上级工会备案。

2.要约对象

(1)已建工会但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

(2)工资集体协议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

(3)行业特色鲜明,中小型企业集中,适合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业、区域。

3.要约程序

企业工会应当按照《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23条规定,在听取本企业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代表职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要约,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开展要约有困难的企业,上级工会可以代行要约;适合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业、区域,可以由行业或地方工会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协商要约行动,代表企业职工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工会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约,企业行政方收到要约后20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回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企业行政方也可以主动向职工方发出要约。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将“春季要约行动”作为搭建劳资双方沟通平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合力推动、共同部署、加强培训、开展调研督查,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各自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工会、企业联合会和工商联,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全面摸清本地区企业数量、职工人数和已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情况,制定并完善春季要约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组织本地企业、行业(区域)开展春季要约行动。

二要实现提质增效。各级各单位要根据本区域、本行业实际情况,按照《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规定,就职工关心的劳动定额、工资报酬、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休息休假等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共决机制。切实做到真协商、真签约、真履行。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重点就工资增长幅度、津贴补贴、奖金分配办法、福利和劳动条件等进行协商,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重点围绕工资按时支付以及稳岗增效措施等内容进行协商,促进双方共克时艰、共谋发展;对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国有企业,重点就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分配差距进行协商,发挥职工的民主参与作用。对建筑业、手工业、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重点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工种计件单价、劳动定额及工资调整幅度等进行协商,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各地要充分发挥好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作用,指导协商双方规范协商的程序、内容、步骤,提高协商技巧,增强协商实效。

三要提升创新水平。要适应互联网形势发展,将“互联网+”引入到集体协商工作中来。有效利用网络平台信息传播的快捷性、开放性、互动性和大容量等特点,吸引更多的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关注和参与,使集体协商工作更加富有时代性、创新性和生命力。

四要创建示范单位。继续巩固发展“一县一品”工作,开展创建集体协商示范单位活动。从协商程序、协商内容、协商效果、职工满意度等方面从严要求,对集体协商典型案例要系统总结、提炼推广、大力宣传,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典型的社会影响,发挥先进典型对提高集体协商质量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要强化监督检查。上级工会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基层工会在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代表职工依法主动启动要约程序。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违法行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47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其记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档案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岳阳市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