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9-03

“紧箍咒”:湖南干部因公出国 明确十项要求

来源:市旅游外事侨务办2016-08-15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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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遏制绕道旅游区观光、缺乏实质性考察内容甚至虚报出国任务等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均出台多项政策。近日,湖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 强因公出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三个因公出国审批事项的调整,干部因公出国再加一道“紧箍咒”。调整从8月15日起开始实行。

其中一项调整是,强化组团单位和团长责任,因公出国团组在报批任务时,需同时向外事审批部门递交《团长责任告知书》。该告知书需请团长阅后确认签字,并告知团组全体成员。

该告知书中列出了因公出国的十项要求。

《团长责任告知书》要求,因公出国不能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确保团组出访目的明确、任务充实。不得安排无关人员 出访,不安排企业人员全程随访,确保团组人员结构合理、人事相符。督促组团单位提供真实的身份、真实的邀请函和真实的公务行程,不使用虚假材料报批任务。 确保实质性公务活动时间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变相公款旅游,不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

主动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导和监督,及时请示报告。带领团组全体人员严守外事纪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出入赌博、色情场所, 自觉维护国家形象。带领团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擅自携带涉密载体出境,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注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严格按批准的行程执行公务,不超时、不绕道,不前往未经批准的国家(地区)。如需更改行程,及时报组团单位和外事审批部门批准。按规定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向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严格执行收授礼品规定。

按规定作好出访前和出访后信息公示工作。按规定做好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工作。

回国后7天内将团组全体人员所持因公护照上交护照保管部门。回国后1个月内将出访报告上交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并抄送外事部门。抓好出访成果跟踪落实。

其他要求:因公出国出境要交代级别

《通知》要求的另一项调整是,为明确出访人员身份和职级,便于审核审批,将《湖南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名单表》中“职务、职称”栏更改为“职务/级别”。级别包括:正厅、副厅、正处、副处、科级、普通。

《通知》还要求,对APEC 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实行备案制。APEC 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在首次申办时,需向省外事侨务办递交《湖南省申请APEC 商务旅行卡企业负责人签名和公章式样备案表》。

责任编辑: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