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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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20批(2017年5月1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区域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206

2017051465

汨罗市

岳阳市汨罗市桃林寺镇桃林林场有村民将废土、沙泥和生活垃圾倒入林场山上数十亩,污染山下居民株林塘水库,水库变了颜色。山下几十亩田不能种植。

垃圾污染

经汨罗市林业局、汨罗市环保局、汨罗市桃林寺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桃林国有林场总面积5800亩,与周边6个村交界,林区道路四通八达,周边部分群众在桃林林场区间倾倒渣土垃圾的情况时有发生。5月15日,现场检查时,现场有泥沙和少量生活垃圾存在,后证实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为桃林寺镇占桥村村民生活垃圾。渣土倾倒主要是因为2016年桃林寺镇占桥村部分村民承包了岳望高速土建工程,将渣土倾倒在林场“罗”字区。

部分属实

5月15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将相关情况函告(编号2017051506)汨罗市林业局、汨罗市环保局、汨罗市桃林寺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办理。

2016年6月13日,桃林林场会同桃林寺镇中心林业站、桃林寺镇政府、合力村村支两委协调处理,并在林区主要通道处挖沟渠,阻止倾倒车辆通行,在垃圾车进口处树立警示标语,严禁倾倒,还在每天工作中进行巡查严防倾倒渣土的事件发生。汨罗市环境监测站5月15日对桃林寺镇与桃林林场分界线生活垃圾渗滤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色度为0,其余所检指标均低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相关标准。为防止渗滤水进入株林塘水库,桃林林场开挖分界沟渠,设置沉沙池进行隔离沉淀。

关于信访件中反映的几十亩农田不能种植的问题,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桃林寺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询问桃林寺镇占桥村村委会主任。经证实,桃林林场无废水外溢,桃林寺镇占桥村株林塘水库下游共有农田约20亩,农田一直在耕种,从未荒废过,目前正在准备下种耕种。

检查过程中,发现株林塘水库南面山上有一生猪养殖场,经查实,该生猪养殖场为吴浩生猪养殖场,因该养殖场涉嫌环境违法,5月16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向吴浩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17〕183号)、《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汨环停字〔2017〕153号),责令吴浩立即停止生猪养殖项目生产,恢复原装,停止排放污染物。5月19日,桃林寺镇政府对吴浩生猪养殖场采取查封断电、拆除猪舍功能性设备的措施督促吴浩落实停产,同日,吴浩生猪养殖户所有存栏生猪已清理处置。

2017年5月17日中共汨罗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对桃林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黄水清,副场长李杰喜约谈

*已

207

2017051466

汨罗市

岳阳市汨罗市桃林寺镇株林塘水库边上的正大公司养猪场,将污水没有处理直接排入水库。居民将林场和养猪场的问题上诉到岳阳市政府,案件转到汨罗后到现在没有解决。

畜禽养殖污染

汨罗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于2017年5月15日对吴浩生猪养殖户进行了检查,吴浩生猪养殖户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生产,投资金额16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现存栏336头后备母猪,与正大公司采取“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正大公司提供种猪、饲料、技术、药品和销售,吴浩负责建设猪舍,安排人工,因吴浩环保意识不够完善,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规划、设计、选址都不规范,只是自行修建了腐化池、沼气池、干湿分离池、厌氧池。吴浩生猪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生猪产生的粪污收集后经腐化池、沼气池、干湿分离池、厌氧池后排入株林塘水库一堤之隔的土坑,导致生猪产生的粪污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

经汨罗市环境保护局调查核实,吴浩生猪养殖户的行为已构成环境违法:1、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在我市桃林寺镇占桥村六组建设生猪养殖场项目(项目类别:畜禽养殖场),现已建成并投入生产;2、吴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位于我市桃林寺镇占桥村六组的生猪养殖场项目投入生产并向周边环境排放污染物。

属实

5月15日汨罗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将相关情况函告(编号2017051507)汨罗市桃林寺镇人民政府、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汨罗市畜牧水产局按各自职责办理。5月16日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向吴浩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17〕183号)、《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文号《汨环停字〔2017〕153号》。责令吴浩立即停止生猪养殖项目生产,恢复原装,停止排放污染物。5月19日,桃林寺镇政府对吴浩生猪养殖户采取查封断电、拆除猪舍功能性设备的措施督促吴浩落实停产,同日,吴浩生猪养殖户所有存栏生猪已清理处置。

2017年5月15日桃林寺镇约谈合力村支部书记毛海军;2017年5月17日中共汨罗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对桃林包村干部闫俊进行诫勉谈话。2017年5月19日中共汨罗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对桃林寺镇政府联络办主任刘献陆同志予以免职调离。

已办结*

208

2017051435信

楼区、君山、经开区

举报一批涂料化工厂及矿厂、陶瓷厂为“小散乱”企业,且在督查期间日夜生产。主要分布在岳阳城区的君山、奇家岭、洛王、冷水铺等,对洞庭湖及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分布在各村偏隐处,蔡家村星导涂料厂、欣鑫涂料厂(康王)等小作坊300余家。

水污染

接到交办件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在辖区范围内进行排查,结合2016年君山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君山区辖区内无矿厂、陶瓷厂。辖区内有两家涂料加工厂,分别为君山区涂盟新型建材厂和王德林涂料加工厂。君山区涂盟新型建材厂:企业法人为张勇,营业执照为430611600096821,该厂位于君山区工业园内,租用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主要生产腻子粉、904。王德林涂料加工厂:单位负责人为王德林,该厂是一家家庭作坊式企业,位于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挂口村挂口组,主要生产腻子粉。

属实

4月10对君山区涂盟新型建材检查,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防设施。4月10日对该厂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岳环君分责停[2017]6号),5月1日对该厂的电闸进行查封。该厂接通知后按要求执行了停产,君山环保分局对该厂进行了多次后督查,未发现该单位生产。

君山环保分局于2017年5月15日对王德林涂料加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防设施,已对该单位下达《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岳环君分责停[2017] 16号)并对该厂生产设施贴封条进行查封,该厂已停产。

已办结

经调查核实,楼区范围内未发现矿厂、陶瓷厂,奇家岭、洛王、冷水铺共有11家涂料作坊,无环评手续,未上环保设施,经营中主要存在废气、粉尘扰民现象。

部分

属实

4月11日,岳阳楼区相关部门对洛王、冷水铺7家涂料厂下达了限期拆除燃煤锅炉通知书,予以关停取缔,拆除锅炉及主要设施设备。

5月15日,岳阳楼区相关部门对奇家岭4家涂料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予以关停取缔,已拆除主要设施设备。

已办结

“欣鑫涂料有限公司”原在经开区康王工业园“野原蜂业”公司内租用一车间进行生产。负责人(老板):龚灵阳,男,45岁。该涂料厂始建于2014年,规模小、工艺简单,是一个小作坊,未办理有关环保手续。   2016年7月底,该厂从“野原蜂业公司”搬出,移至附近的“冠宏科技公司”内继续生产。2017年3月已搬迁至云溪区工业园,经查,该公司设备以被公司处理掉。

部分属实

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经开区管委会对经开区木里港管理处书记周雄、副主任彭治国、康王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罗国利、办公室主任杨柳进行了约谈

209

2017051436信

临湘市

岳阳市临湘市五里牌有很多污染企业,建立十余年之久,对周边环境造成了重大污染。中央环保督察组来了之后,这些企业全部关停,但村民担心督察组走后企业死灰复燃。

生态破坏

对辖区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

属实

畜禽养殖业限时在6月底退养。

浮标业限时在5月底之前搬迁至市浮标产业园。

粘土砖在6月底之前取缔。

豆腐小作坊和酿酒作坊5月底整改到位。

对辖区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开工手续,达不到要求的关停。加强巡查,确保监管的违规项目整改到位,杜绝死灰复原。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7年5月16日已制定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人、工作任务、整改完成时间及追责要求。

临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李瑜进行了约谈

已办结

210

2017051437信

临湘市

临湘市五里牌乡新球村有二家瓦厂(新球瓦厂、天桥瓦厂),废气废水排放严重,空气受到严重污染,多次反映未果。督察组来了,这两家瓦厂停业,担心督察组走后继续点火开业。恳请彻底关闭这两家企业。

大气污染

1、临湘市星球琉璃瓦厂(原名天桥砖瓦厂,前身为“临湘市五里砖瓦厂”,创办于1988年,由原五里牌乡人民政府承建,属于乡办企业。2008年8月该厂转型为以页岩为主要原材料的琉璃瓦厂,一直使用页岩作原料,2017年4月16日停产整改。

2、临湘市新球琉璃瓦厂(信访人反映为新球瓦厂)前身为临湘市五里建材厂,该企业所用土地系租用当地村集体土地,每年在国土部门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2010年7月该厂转型为利用页岩为主要原材料的新型琉璃瓦厂,一直使用页岩作原料;2017年4月16日停产整改。

经调查,两家企业除尘设备陈旧破损严重,且工艺简单,不能有效解决各工段的粉尘污染问题;两家企业均无生产性废水排放,但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排水沟堵塞严重,造成了一定的环境影响。

属实

1、备料工段更新旋风除尘器,全面更换除尘袋,提高除尘效果,解决备料工段的粉尘污染问题。整改期限:临湘市星球琉璃瓦厂2017年5月20日至5月25日完成整改任务,责任人为方朝晖,责任领导为廖德奇;临湘市新球琉璃瓦厂2017年5月20日至5月25日完成,责任人为沈寒军,责任领导为廖德奇。2、采取重力沉降加碱液喷淋除尘脱硫处理工艺,新建8m3碱液喷淋洗涤室,1m3碱液池,4m3循环水池和喷淋水泵。保证窑炉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解决窑炉SO2和烟尘的污染问题。整改期限:临湘市星球琉璃瓦厂2017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完成整改任务,责任人为方朝晖,责任领导为廖德奇;临湘市新球琉璃瓦厂2017年5月20日至5月28日完成整改任务,责任人为沈寒军,责任领导为廖德奇。3、今后生产中只采用高热量、低硫份、低灰份的优质燃煤,从源头减少烟尘和SO2的产生。

采用人工清淤方式,疏通厂区雨水管道沟渠,保证雨水排水畅通。完成时限:临湘市星球琉璃瓦厂2017年5月20日至5月26日,责任人为方朝晖,责任领导为廖德奇;临湘市新球琉璃瓦厂2017年5月20日至5月28日完成,责任人为沈寒军,责任领导为廖德奇。临湘市环保局对临湘市新球琉璃瓦厂、临湘市星球琉璃瓦厂未批先生产的违法行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决字[2017]211号、临环责改决字[2017]212号)。

临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工科局局长刘炎林、国土局局长程金波、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李瑜、规划局戴兰亭4人进行了约谈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