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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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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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财综指〔2017〕24号

长江修防处: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的通知》(湘财综指〔2017〕80号)、《国务院三峡办关于湖南省2017年度三峡后续规划有关项目安排的函》(国三峡办函计字〔2017〕90号),现下达你单位2017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49,731万元(祥见附件1),此款项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6902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你单位根据《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28号),填报《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样表)》(祥见附件2)报省水利厅。

 

附件:1.2017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安排表

           2.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样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7日

岳财综指〔2017〕24号附件1资金安排表.xls岳财综指〔2017〕24号附件2绩效目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