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7年岳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题 > 助力惠民生 > 环境保护 > 环保审批

汨罗天井至伍市公路工程拟审批公示

来源: 【字体:

汨罗天井至伍市公路工程

经审议,2018年7月16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天井至伍市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天井至伍市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

汨罗天井至伍市

建设单位

汨罗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8207.8万元(环保投资370万元),该工程起于十古公路的天井乡陈屋场(K0+000),终于丁家河渡改桥工程桥头位置(K6+896)。工程全长6.896km,新建路段长3.096km,其余3.8km路段利用现有老路进行改造。工程永久占地14.8公顷,公路等级设计为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 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2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边坡排水、交叉工程、交通安全和绿化、临时工程、环保等配套工程,全线设35道涵洞,平面交叉18处。设施工区2处,弃渣场1处,取土场1处,临时施工便道2350m。工程预计2019年8月投入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拆迁安置、基础设施等工作, 落实各项污防措施,做好老路改造“以新带老”工作。

(二)优化道路布线,合理设置取土场、弃渣场,不得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表土堆场、灰土拌合站、施工生产区、施工便道、临时转运场等。优化涵洞施工工艺,选择合适施工时期等,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报告表中要求规范处置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作周边农肥。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使用外购的商品沥青、混凝土均外购并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施工使用;严禁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施工,路基开挖、施工道路路面定期洒水抑尘。加强对周边临路天井中学、嵩山学校、尹家大屋、瓦塘冲、杨家咀村庄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的路段施工管理,积极采取抑尘措施,减少粉尘等对两侧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五)加强施工期噪声影响防治工作和落实运营期噪声防治要求。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夜间施工,减少噪声扰民,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对路段沿线天井中学、嵩山学校、尹家大屋、瓦塘冲、杨家咀村庄居民点等敏感点设置禁鸣、限速等标牌,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配合地方政府控制沿线土地利用,距道路红线50m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六)落实工程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工程弃渣(土)和建筑垃圾由渣土管理部门统一调配。妥善收集占用的表层土壤并于工程结束后回填。

(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完成后,做好施工便道、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土场、弃渣场等临时工程的现场清理及生态修复工作。

(八)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全线交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预案中的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