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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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500吨/年加氢精制催化剂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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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500吨/年加氢精制催化剂生产项目

经审议,2019年7月15日,我局拟批准《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500吨/年加氢精制催化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500吨/年加氢精制催化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片区,拟投资3981万元,在该公司石油化工循环经济技术研发中心丁类厂房内新建设1500吨/年加氢精制催化剂生产项目。项目主要以氧化铝载体、钨盐、镍盐、钼盐等为主要原料,采用浸渍、干燥、焙烧、筛分等工序生产非贵金属加氢催化剂1400吨/年,以钯盐或钌盐、碳载体等为主要原料,通过浸渍、过滤、碱洗、水洗、干燥、筛分等工序生产贵金属加氢催化剂100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厂房新建1条1500t/a加氢催化剂生产线,新建废气处理系统,其他环保、公用、辅助工程依托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以新带老”的要求,解决现有环境问题。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厂界浓度限值要求,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浓度限值;项目干燥、焙烧废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1根20m排气筒排放。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管理厂区雨污水管网,确保项目区废水得到有效收集。项目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经处理,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执行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Mo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车间、仓储区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物料或者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机泵、风机等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管理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未沾染原辅材料的废弃外包装物由综合利用;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沾染原辅材料的包装物、筛渣、沉渣、除尘渣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事故废水导入厂区应急事故应急池暂存;建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措施,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