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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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长盛金属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2万吨废电机、废机动车动力、废变压器、废旧工程设备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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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长盛金属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2万吨废电机、废机动车动力、废变压器、废旧工程设备项目

经审议,2019年11月29日,我局拟批准《汨罗长盛金属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2万吨废电机、废机动车动力、废变压器、废旧工程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长盛金属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2万吨废电机、废机动车动力、废变压器、废旧工程设备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

建设单位

汨罗长盛金属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长盛金属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汨罗市新市镇新桥村(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内)建设年拆解2万吨废电机、废机动车动力、废变压器、废旧工程设备项目,总占地面积22666.68m2,项目以人工拆解为主,可拆解废电机 10000吨/年、废变压器  600吨/年、废压缩机600吨/年、废发动机6000吨/年、废电表 1600吨/年、废变速箱600吨/年、废发电机600吨/年,拆解后的产品经分拣、打包后外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解车间1栋、原料堆放车间1栋、拆解后的产品存放车间1栋、办公楼1栋,配套建设其他公用、储运和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不得拆解含制冷剂(氟利昴)压缩机、含多氯联苯变压器等特殊废电器产品,不得回收未切断的含氟利昂的压缩机。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厂区雨污管网。车间采取干式清扫,拖把清洗废水通过隔油及絮凝沉淀处理后,满足湖南汨罗工业园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专用罐车运至湖南汨罗工业园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厂处理;设置44m3初期雨水沉淀池,项目区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满足湖南汨罗工业园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专用罐车运至湖南汨罗工业园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和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专用罐车运至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拆解区、贮存区等区域的防雨、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废气收集,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切割废气、拆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完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含油废杂物、拆解区沉降粉尘、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后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渣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0.1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