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7年岳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题 > 助力惠民生 > 环境保护 > 环保审批

关于湖南倍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1500吨/年分散剂、1500吨/年流平剂、2000吨/年消泡剂、5000吨/年水性树脂、5000吨/年功能色浆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 【字体:

关于湖南倍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1500吨/年分散剂、1500吨/年流平剂、2000吨/年消泡剂、5000吨/年水性树脂、5000吨/年功能色浆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4年1月30日,我局拟批准《 关于湖南倍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1500吨/年分散剂、1500吨/年流平剂、2000吨/年消泡剂、5000吨/年水性树脂、5000吨/年功能色浆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倍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1500吨/年分散剂、1500吨/年流平剂、2000吨/年消泡剂、5000吨/年水性树脂、5000吨/年功能色浆变动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北侧湖南倍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湖南倍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变动项目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北侧湖南倍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2020年5月12日,你公司《1500吨/年分散剂、1500吨/年流平剂、2000吨/年消泡剂、5000吨/年水性树脂、5000吨/年功能色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我局环评批复(岳环评〔2020〕77号),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在原环评基础上发生多处变动:①平面布局变化,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7570.15m2变为16896.42m2;②罐区储存能力增大,由原2个30m3、6个23m3的甲类埋地储罐变更为2个44m3的地上甲类储罐、6个30m3的埋地甲类储罐,并增加预留60m3的地埋储罐;③产品变化,新增3000吨绿色环保中高压水汽循环水处理剂(以下简称“锅炉阻垢剂”)产品,在分散剂、流平剂、消泡剂总体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分散剂、流平剂、消泡剂各小类的生产规模;④原辅材料变化,聚醚分散剂、深色聚酯分散剂、聚醚流平剂、聚醚消泡剂、水性树脂等产品原辅材料调整,新增部分原辅材料;⑤主要生产装置变化,中试生产线变为小批量生产线,聚醚生产线由8条线改为6条线、聚酯和丙烯酸生产线由13条改为8条、水性树脂由9条线改为12条,其各产品的生产线生产规模调整;⑥废气处理措施变化,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废气处置方式变更为水喷淋处理;原RTO处理设施改为水喷淋+除雾+RCO处理设施;甲类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措施改为碱喷淋工艺。变动后,项目VOCs排放量由2.15685t/a变为2.6021t/a,增加0.44525t/a,其中新增锅炉阻垢剂产品造成VOCs排放量增加0.4395t/a,原有产品、罐区、废气处理设施等变动造成VOCs排放量增加0.00575t/a;罐区仓储能力较原环评增大65.66%;调整原辅材料后新增甲苯、甲醇新污染物;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属重大变动,现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本变动项目总投资1325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6万元,总占地面积为3000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28404.35平方米。变动后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三栋甲类厂房,在甲类厂房内设置聚醚生产线6条、聚酯与丙烯酸类聚合生产线8条、水性树脂生产线12条、油性功能色浆生产线6条、水性功能色浆高速分散生产线1条、水性功能色浆研磨生产线5条;一栋丙类车间,在丙类车间设置功能色片生产线6条、锅炉阻垢剂生产线2条;建设甲类仓库一栋,丙类仓库一栋,甲类地埋储罐7个、地上储罐2个,并配套建设综合楼、公用工程房、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等公用、辅助和环保工程。主要原辅材料为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月桂酸、棕榈酸、顺丁烯二酸酐、蓖麻油酸、己二酸、三羟甲基丙烷、苯乙烯-马来酸酐共聚物、己内酯、戊内酯、丙烯酸丁酯、马来酸二丁酯、二甲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甲基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二丙二醇甲醚、4-羟基丁基丙烯酸酯、色浆载体树脂、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异辛酯、叔碳酸乙烯酯、苯乙烯、甲基丙烯酸、双丙酮丙烯酰胺、已二酸酰肼、乙醇胺、二乙氨基乙醇、二乙基羟胺、环己胺、丙烯酸、甲醇、五氧化二磷、甲醇钠、甲苯等。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1500吨分散剂、1500吨流平剂、2000吨消泡剂、5000吨水性树脂、5000吨功能色浆及3000吨锅炉阻垢剂。

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各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项目甲一车间聚醚反应工序废气经“三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甲二车间高分子助剂生产废气、设备清洗废气、水性树脂有机废气和甲三车间水性功能色浆有机废气、油性功能色浆有机废气以及丙类车间功能色片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吸附-催化燃烧(RCO)”处理后由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丙类车间功能色片生产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甲类仓库及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经“碱喷淋”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加盖收集并经“生物除臭+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丙类车间锅炉阻垢剂生产废气经“酸喷淋+除雾+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甲二、甲三车间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二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苯乙烯、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甲类车间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功能色浆生产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污水处理站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通过优先选用先进密闭的生产设备,物料密闭投加输送,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非正常工况污染控制、车间通风、车间管理和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二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厂界苯乙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及收集设施。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气浮+芬顿塔+混凝沉淀+调节池+水解酸化+AO+沉淀”处理后,与经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水解酸化+AO+沉淀”处理的初期雨水和实验室排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其他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一并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岳阳广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岳阳广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值。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防控。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做好甲类车间、储罐区、甲类仓库、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碱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管道等重点防渗区及其他区域防渗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避免由于防渗层或设备破损等情况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等要求,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做好地下水、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安全,一旦发现污染等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使污染得到治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对风机、水泵、搅拌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甲类仓库内,面积49m2),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实验室废试剂瓶、高分子助剂废过滤渣及过滤介质、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实验废液、不合格产品等危险废物依规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水性树脂废过滤渣、油性功能色浆废过滤渣、水性功能色浆废过滤渣、废边角料、甲类车间收集的粉尘、丙类车间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六)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污防设施、环保设施的检修与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探测报警仪器和监控、应急设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变动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2.6021t/a、COD≤0.489t/a、NH3-N≤0.049t/a、SO2≤0.0384t/a、NOx≤0.1628t/a,且原项目已购总量控制指标:COD 0.4t/a、NH3-N 0.1t/a、SO2 0.1t/a、NOx 0.2t/a,因此,本次变动项目须购买总量控制指标COD 0.1t/a,可通过排污权交易的方式获得。

 

  公众参与文件 公众参与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