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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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河(湖)长制工作在人大评议中获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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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河(湖)长制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关于河(湖)长制工作评议调查报告等。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河(湖)长制等6项工作进行测评,河(湖)长制工作获得高票位列第一名。

今年来,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市人大评议内容。6月中旬至8月上旬,市人大先后到平江县、华容县、云溪区、岳阳楼区等县市区开展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评议调查,实地了解了平江县河(湖)长制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华容县长江天字一号砂石码头整治复绿、华一水库河长制工作、云溪区长江岸线整治复绿以及东风湖水环境治理等情况,暗访了一些河段、湖泊和水库,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了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以来,岳阳市水利部门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工作目标,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在全市283条河流、118个湖泊实施河(湖)长制,其中16条市管河湖分别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河(湖)长,共明确四级河(湖)长2114名。率先在全省出台县级河(湖)长巡河“五有”标准,乡级河(湖)长巡河“七有”巡河标准,对巡河(湖)发现问题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整改。2018年以来四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巡湖17万多次,发现解决问题7569个,下达市第一总河长、市总河长、市级河长令82个。完成128条河湖“一河(湖)一策”编制,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610处,全面开展136个乡镇样板河湖创建及河湖划界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讲评、半年一现场会、一年一考核“五个一”工作机制,对县区公开排位次,定期晒进度,限期销清单。岳阳市获2018年度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市河长办获评长江经济带建设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单位;今年6月10日,全省总河长会议在岳阳召开,会上许达哲省长对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了从“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的根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