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7年岳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题 > 助力惠民生 > 阳光教育 > 阳光招生

非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读岳阳市区初中申请、招录程序

来源: 【字体:

 

1.申请登记。家长于7月10日~8月10日向市初招办提出就读申请。家长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申请表。

2.递交材料。家长提供学生小学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证明和学生手册。

市区有房产的:提供学生父母(学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国土证)或房屋购买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还建协议等原件及其他相关票据材料。

市区无房产的: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居住证(签发有效期一年以上,且于2016年5月31日前签发)。无居住证的,除提供家庭户口簿和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证明以及其他证明实际居所的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纳税票据等有效证件,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劳务合同等。

3.核实材料。现场验核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市初招办核实家长提交的房产居所、户口信息等材料。

4.招生录取。录取时,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同时持有市区户口和所属范围房产(房屋产权性质为住宅)的确保录取,流动人口和租住户子女在居住地所属初中学校容量许可的前提下安排就读,确因容量不足时,由市初招办统筹调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读。

5.领取通知。家长于8月20日后可电话咨询招录结果,8月27日到市初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

市初招办地点:(设市十中校园内,白杨坡路147号)

联系电话:880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