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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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完成市级层面督察

近日,记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的7个督察组均基本完成第一阶段市级层面督察任务,陆续进入第二阶段,开始延伸督察,并继续受理群众环境信访举报。

市级层面督察主要方式有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个别谈话、实施重点走访问询和受理举报等四种方式。7个督察组于6月20日进驻衡阳、邵阳、岳阳、常德、益阳、怀化、湘西自治州后,共与市级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谈话224人次,累计走访问询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120个,调阅资料12187份。共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投诉1675件,向被督察地方交办1386件,其中涉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重复投诉84件。

市级督察期间,7个督察组就群众关注度高的突出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不实、污染反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下达交办单41份、督办单17份。

目前,各市州已办结信访件402件,其中责令整改492家,立案处罚58家,处罚金额249.52万元,立案侦查7件,拘留3人,组织处理54人,党纪政纪处分1人。

据悉,接下来进行的延伸督察,主要是核实问题、调查取证,采取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座谈问询、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现场核实、笔录取证、留存影像等方式开展督察工作,全面收集、核实问题或线索的证据资料,初步核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调查应承担的责任。本次延伸督察时间约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