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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健康岳阳行动糖尿病医防融合暨国家糖尿病标准化防控中心和标准化门诊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2022-07-0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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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卫函〔2022〕91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现将《健康岳阳行动糖尿病医防融合暨国家糖尿病标准化防控中心和标准化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健康岳阳行动糖尿病医防融合

暨国家糖尿病标准化防控中心和标准化门诊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糖尿病标准化防控中心和标准化门诊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21〕14号)、《关于开展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医保函〔2021〕9号)及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卫函〔2019〕229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康岳阳行动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21〕8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糖尿病医防融合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糖尿病标准化防控中心(National Diabete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enter,以下简称DPCC)和标准化门诊建设,开创“全人群覆盖、全病程管理、全因素分析”的国家糖尿病标准化防控管理新模式,实现糖尿病防治“五个一”目标,即为每一位糖尿病患者提供一个明确诊断、一张适宜处方、一些基本药物、一项健康咨询和跟踪服务、一条转诊绿色通道。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目标任务

2022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DPCC市级中心、县级中心规范化建设及基层标准化门诊建设工作。做好全市35周岁以上常住人口糖尿病筛查、确诊和管理工作。实现全市糖尿病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基层患者门诊就诊人次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逐年稳步提高;医疗、医保费用支出比例逐年稳步降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规范转诊率逐年稳步提高。

(二)建立体制机制

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家指导、机构落实、居民参与的糖尿病防治工作机制;建立卫健行政部门组织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程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管理、疾控机构管理指导的糖尿病医防融合联合防治工作体系。

(三)提升能力效果

全面提升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管理能效,充分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与医保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资源,提升糖尿病防治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机构建设

1.规范基层标准化建设。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糖尿病专病门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血糖监测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高血压专病门诊和血压监测点建设实际,加挂糖尿病专病门诊或者血压监测点标识。

2.规范市级、县市区级标准化防控中心建设。确定一家市级医院、各县市区确定一家县市区级公立医疗机构为DPCC市级、县级中心。并按照DPCC市级、县级中心关于人员、场地、设备、网络及软件的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

(二)完善防治模式

依托全省DPCC信息平台,以市、县市区级公立医疗机构为市、县市区级中心,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糖尿病专病门诊(血糖监测点)。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实现岳阳市域“全人群、全病程”糖尿病标准化防控管理。

(三)规范防治流程

各县市区要以糖尿病患者为中心,建立分级诊疗、上下联动的医疗团队协作管理机制。对糖尿病患者进行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分层。为糖尿病患者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开展糖尿病患者健康咨询和跟踪服务。血糖监测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负责人群筛查、疑似转诊、规律随访及健康指导和教育等。糖尿病专病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诊断、并发症筛查、初步治疗方案制定、 远程会诊和重症转诊、规律随访及健康指导和教育等。市级、县级防控中心主要负责综合代谢评估、筛查并发症、综合治疗方案制定、远程会诊和重症转诊、规律随访及健康指导和教育。

(四)落实医保政策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城乡居民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和门诊慢特病政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筛查发现的糖尿病患者,不再进行“两病”门诊用药资格审查和审核,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范围。经确诊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并同时使用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可按照湘医保发〔2019〕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政策;符合特殊疾病门诊纳入标准的,及时按规定办理特殊门诊医保手续。

(五)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各县市区要按照糖尿病门诊诊疗规范,优先采购和配备使用国家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医保甲类药品和基本药物。督促配送企业落实糖尿病药品配送服务,切实解决药品保障供应不足问题。

(六)提升医防服务能力

按照全省统一的糖尿病诊治和健康管理教材,开展对县域糖尿病专病门诊和血糖监测点工作人员的同质化培训和糖尿病医防知识在线考试,不断提升诊疗能力。开展糖尿病专病门诊和血糖监测点医疗质量感染防控与合理用药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各县市区要不断创新健康教育工作方式,开展糖尿病防治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利用糖尿病专病门诊患教室,播放患教视频、发放科普患教宣传资料和糖尿病教育食材磨具,切实提高糖尿病患者和普通居民健康意识及管理能力。

(八)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全力组织落实DPCC各级中心糖尿病医联体建设、药品保障和医保支撑、互联网医健康、基层服务能力建设、跟踪与健康咨询服务。开展县域内糖尿病并发症评审,并对常见并发症进行汇总。制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方案时结合糖尿病医防融合规范管理内容进行实施,全面优化购买服务办法,组织开展效果评价,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成立糖尿病医防融合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实施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过程管理,掌握工作进度,开展督导培训,强化绩效评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职责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前移糖尿病防治关口,开展个性化诊治和应急性救治,实施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药品保障,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政策在糖尿斌防治过程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加强督导培训

各县市区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制度,充分整合基本公卫和基本医疗服务、优质服务基层行、医联体及医共体建设、高血压医防融合、DPCC等工作,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筛查、诊疗、随访和转诊工作,依托DPCC市级和县(市、区)级中心专家委员会资源,切实加强工作督导和培训,确保糖尿病防控中心和糖尿病门诊建设标准化、同质化。

(五)做好舆论宣传

各县市区要充分做好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视频等媒介及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糖尿病医防融合工作。要大力宣传糖尿病医防融合工作先进典型,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