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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2021-04-29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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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七批 2021年4月2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N202104220110 岳阳市平江县福寿山镇至福寿林场公路拓宽项目渣土随意倾倒至农田,毁坏农田。 平江县 生态 2021年4月25日,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平江县交通局、平江县农业农村局、平江县水利局、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工作人员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前往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已对施工单位岳阳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存在的倾倒弃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行为立案,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整改情况: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将督促李某对侵占的农田进行复耕,恢复原有种植条件。经村民同意达到耕种条件后移交给当地村民。同时对破坏林地路边、空地坎边种植树木、草皮进行复绿。

阶段性办结
2 X2HN202104220102 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白荆村白荆混凝土搅拌站无环保手续,占用耕地,污水直排,污染农田和水源。 云溪区 2021年4月24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与云溪区自然资源局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白荆混凝土搅拌站无环保手续,占用耕地问题属实,污水直排,污染农田和水源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2021年4月24日,云溪区自然资源局对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函》,责令其在未取得相关环保及用地手续前不得动工生产。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也于4月25日对中煤集团下达现场监察文书,责令该公司在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该公司搅拌站现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办结
3 D2HN202104220068 岳阳市临湘市詹桥镇贺畈社区洞大理石厂,2013年政府要求关停至今未关停,当地政府不作为,存在利益关系,强烈要求关闭大理石厂。 临湘市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4日,临湘市詹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对该举报问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2013年政府要求关停至今未关停,当地政府不作为”的问题属实,反映“存在利益关系”的问题不属实。 基本属实 处理情况:经临湘市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只有该镇跳石村的鲫鱼洞临湘市一帆石材加工厂符合信访内容的描述。该信访交办件反映的问题与第3批电D2HN202104080060信访件内容部分重复。1.2021年4月10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对该厂附近地表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2.针对该厂违法用地情况,已责令停产整改,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同时启动违法用地处罚调查和用地手续办理等工作,待该企业取得用地手续并完善相关设施后方可生产经营。                                         整改情况:1.该厂正按整改方案整改并着手办理用地手续。2.相关设备业主已自行功能性拆除,并对零散剩余石料进行了清理,未发现有生产作业迹象。 未办结
4 D2HN202104220044 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游路67号的文子美食餐饮店,油烟、噪音扰民。 南湖新区 大气 2021年4月25日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南湖分局、南湖街道办事处对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文子美食餐饮店油烟、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4月25日,南湖新区城管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油烟和噪声超标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如在规定期限内仍旧达不到整改要求,南湖新区城管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未办结
5 D2HN202104220006 岳阳市南湖新区求索办事处天灯咀的曹家叉水库,清淤导致水面面积缩小,未达到清淤效果。2020年省巡视组实地考察,当地政府部门不作为,未整改到位。 南湖新区 其他污染 经南湖新区住建局调查核实,曹家叉水库清淤导致水面面积缩小,未达到清淤效果,当地政府部门不作为,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情况:经南湖新区管委会推动,曹家叉水塘水质和周围环境得到了改善,清淤未导致水面面积缩小。

整改情况:无。

办结
6 X2HN202104220070 岳阳市岳阳县杨林乡镇大同烟花炮厂非法开办砂场,毁山挖砂,噪音、扬尘严重扰民。 岳阳县 生态 2021年4月24日,岳阳县组织环保、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和杨林街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对信访件反映内容进行现场核实,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岳阳市岳阳县杨林乡镇大同烟花炮厂非法开办砂场、毁山挖砂、噪音、扬尘严重扰民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2021年4月25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1年4月24日岳阳县水利局对公司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日下达了《责令限期补办水土保持手续通知书》,限该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前补办水土保持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岳阳县林业局跟踪督促该公司进行植被恢复,预计4月30日前完成2.5亩的植被生态修复工作。 未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