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10-09

岳阳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或暂缓证明》办理事宜公告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2021-09-01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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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岳阳市不宜接种或需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可到指定医疗机构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宜/暂缓接种证明》,现将有关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我市共 24 家医疗机构作为可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暂缓接种证明的单位(详细名单附后)。有需要的市民可于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前往办理,办理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医疗文书(包括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疾病证明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

经评估医生查验上述证件和医学文书后,结合问诊和体格检查进行现场评估,确属不宜或需暂缓接种疫苗的人员,方可出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宜/暂缓接种证明》。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宜/暂缓接种证明》免收挂号费,如无相关疾病证明材料,需挂号并进行相关检查的,其费用自理。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携带上述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进行办理。

岳阳市可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宜/暂缓接种证明》的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