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特困家庭扶助提质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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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工作,日前,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明确扶助范围,建立健全扶助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市计生特困家庭扶助提质提标落到实处。

据了解,我市独生子女伤病残(依法被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生特困家庭的扶助,将全面提质提标,在经济扶助力度、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以及社会关怀等方面逐一落实。据《关于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19号)规定,自2017年1月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在国家、省规定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至800元;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在国家、省规定的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至500元。提高后增加的扶助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 3:7 比例分担,省管县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还实行独生子女死亡抚慰,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

(记者 王金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