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增加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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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上午,在岳阳楼区医保大厅,企业职工李女士正准备办理生育津贴报账手续,她告诉记者:“新政策出来得太及时了!增加发放60天的生育津贴,这对于我们生二胎的家庭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

据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2018年5月1日起,我省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发放天数由98天调整为158天。生育保险对合法生育的参保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标准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调整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李磊 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