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对辖区内某公司的网络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这也是2018年11月1日公安部151号令《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发布以来,我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企业未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的行为作出的第一次行政处罚。
据介绍,在此次网络安全工作检查中,公安网安部门发现该公司未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据此,对该公司做出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记者 刘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