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我省召开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会议,启动高考录取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7月8日,进行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军队飞行学员录取和香港高校单独招生录取;7月9日-11日,进行本科提前批志愿录退;7月12日8:00-17:00,填报本科提前批普通类和体育类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5日8:00-17:00,录取预计在7月19日结束);7月14日,进行本科提前批(不含艺术类)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将持续到8月23日,为期47天。
为确保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暖心贴心,我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规范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我省录取现场管理“八条禁令”的要求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服从录取工作各项安排。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人员一律凭证上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建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对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切实加强对录取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招生录取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招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