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出台创新创业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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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今年来全市就业创业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合并两项工作的相关情况及即将出台的新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我市将出台创新创业新政 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更广

创新创业已成为当下年轻人追逐的梦想。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邹望春介绍,作为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全民创业活动指数达到18%,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41%。截至目前,我市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5家、省级创业型县区1个、创业型街道(乡镇)3个、创业型社区(村)6个,打造创客空间7家,28个创新创业主体获得国家、省级创新创业奖。

为大力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我市去年已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意见》、《岳阳市推进全民创新创业战略实施方案(2015-2020)》等一揽子新政方略先后落地。

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派发多重奖补“红利”;开展“送贷款到基层、助万人创基业”专项活动,发放创业担保免息贷款4.53亿元。

接下来,我市将有哪些扶持新政出台?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彬称,市人社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出台和实施《岳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两个“含金量”较高的创新创业政策文件,进一步助力创新创业发展。

首先是将与财政局联合出台《岳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扶持资金具体支出的8项范围,如用于扩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及补充贴息、对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创新创业项目载体进行奖补等等,这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之所以说这个文件的“含金量”高,是因为政策的受惠面将会很广,很多创业主体、创业领域、创业载体和基层单位将从中受惠。目前,这个文件正在按程序征求意见。

与此同时,市人社局根据人民银行、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正与人民银行、财政局研究制定配套细则,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调整扩大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员等;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也将由目前的最高不超过2年调整为最高不超过3年。

今年来,我市围绕“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目标,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全市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稳中趋好。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邹望春介绍说,截至10月底,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44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76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2万人,新增创业主体2.99万人,带动城乡就业4.25万人,均已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3.66%,优于4.04%的全国平均水平。

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群众就医选择更多元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改革决策。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9月,我市召开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议,决定在现有统筹层次、制度体系、经办方式的基础上,将卫生部门的新农合和人社部门的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市城乡居民医保从今年10月份起,已经按新标准启动2017年度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财政补贴420元/人,将在本月底前完成基金、机构、筹资整合。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明年8月31日新系统正式运行。同时,我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进展顺利,已与两家商业保险公司签订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参保群众大病保险费用年度累计补偿金额最高将达20万元。

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会给群众和医保制度带来哪些具体的变化?市人社局副局长文飞宇介绍,医保制度体系更加规范、待遇保障水平更加合理、管理服务能力更加优化外,群众就医选择更加多元是最大的亮点,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参保人可选择看病就医的医疗机构明显增多,可以更加便捷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同时,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后,其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都将有所提高,纳入报销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明显增加。本报记者 陈丽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