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00元!我市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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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获悉,为了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从即日起,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了。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36个月(含)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 1000 元、1500 元和 2000 元补贴,紧缺职业(工种)可按此标准上浮10%执行。

现在,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只需要带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填写申请表就可办理。据悉,不同等级、不同职业(工种)或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经初步测算,我市每年将有近1万职工可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提醒,请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前去申领,逾期不能办理。

(记者 侯 勇 通讯员 蒋 辰)